探索小学《品德与社会》课程的新思路(5)
今天的争论是正常的,我们希望通过争论和研究,给《品德与社会》的课程性质有个清晰的答复。因为这个问题不解决,就不易构建出一个结构清晰、完整,突出情感态度、价值观,注重实际能力培养,体现小学阶段养成教育特征的课程目标体系。
2 有关课程定位的研究
与上个问题联系最密切的是课程定位。从《课程标准》看,无疑课程的总目标为此做了回答:“品德与社会课程旨在促进学生良好品德与社会性发展,为学生认识社会、参与社会、适应社会,成为具有爱心、责任心、良好的行为习惯和个性品质的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奠定基础。”这里,教育的落脚点是为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奠定基础”。
尽管如此,我们认为对课程定位仍有深究的必要。其一,在课程理念方面,我们对公民教育的性质、意义、内容缺乏深入研究,导致对课程定位笼统,理念粗糙,这直接影响课程设计方面的合理性和周密性。其二,“以人为本”或“以育人为本”的思想与综合课程的关系不清,致使课程结构、教材结构拼凑痕迹重,不能真实反映综合课程的“人本”特色。在实践中最常见的例子是,只要是心中有学生的教师,即使是运用传统的分科教学形态、传统的课堂教学方式、传统的教材,也能够深受学生欢迎,达到好的教学效果。为什么要改课程见?课程观念与课程形态,教学思想与教学方式,究竟是个什么关系呢?教师们急需明白,我们也急需搞明白!其三,伴随着新课程体系的建立,《品德与社会》课与其他课程之间的关系也有待于进一步明确。其中包括课程的一贯性的问题,即与低年级《品德与生活》课、初中的《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历史》和《地理》等课程的衔接问题,以及课程门类之间如与《科学》、《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的衔接问题。课程的衔接问题与本课程学习内容的选择和学习方式的设计,以及教学活动的展开和师资培训等直接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