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必须给 3—6岁的儿童提供受教育的机会
德国法律规定,必须给 3鈥6岁的儿童提供受教育的机会,所以德国3鈥6岁的幼儿入园率能够达到90%。
在德国,鈥溣锥扳澱飧龈拍钣胛颐堑挠兴煌5鹿锥罢惺0鈥10岁的儿童,包括0鈥3岁的婴幼儿、3鈥6岁的幼儿和6鈥10岁的小学生。一个班内,各个年龄段的孩子都有。为了更好地开展活动,他们一般将年龄不同的孩子分成不同的组,每组有不同的老师负责。
幼儿园里招收上了小学的儿童,就像中国的鈥溞》棺棱澮谎V形缧⊙叛Ш螅接锥袄从貌停挛绶叛Ш螅接锥袄醋鲎饕担鐾曜饕悼梢栽谟锥巴孀闱虻扔蜗贰MǔS锥懊扛霭嗲缴隙加幸徽疟砀瘢锹甲琶课恍⊙叛奔洹⑺谘!⒘档缁暗龋阌诎嗌侠鲜Χ运墙泄芾怼
德国幼教工作者认为混龄编班有利于幼儿之间的互相学习以及发展幼儿的社会交往能力。他们认为:不同年龄孩子在一起,大孩子会感到很骄傲,同时知道要去爱护小弟弟、小妹妹,而小孩子也可以向大孩子学到很多东西。
《德国:必须给 3—6岁的儿童提供受教育的机会》摘要:一个班内,各个年龄段的孩子都有。为了更好地开展活动,他们一般将年龄不同的孩子分成不同的组,每组有不同的老师负责。 幼儿园里招收上了小学的儿童,就像中国的小饭桌一样。中午小学生放学后,到幼儿园来用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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