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11)

2014-01-06  |  

  应注意核查国家禁止使用或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和设备。

  3. 关键控制点技术要求

  (1)湿法工艺的过程要求

  ①生乳的运输和贮存。运输和贮存的容器全部采用不锈钢材料;生鲜乳在挤奶后2小时内降温(0-4)℃。采用不锈钢保温奶罐车运输,运输车辆具备完善的车辆运输证明并做好记录;生鲜乳到厂后立即进行净化,净化后杂质≤0.25mg/kg,并取样对各项主要指标进行检测;生鲜乳净化后立即采用满足能力要求的设备进行巴氏杀菌。巴氏杀菌后立即降温到4℃进入奶仓贮存,贮存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并对温度进行监控。

  ②产品配料。采用婴幼儿配方乳粉相关标准要求的原辅料,去除外包装除尘净化后吸尘后输送到配料车间。生乳应使用独立计量的配料罐,配料用水应全部采用纯化水。原辅料应使用高剪切罐或真空混料罐充分溶解。食品添加剂及食品营养强化剂设专人负责管理,设置专区存放,并对添加剂及营养强化剂的名称、进货时间、批号等进行严格核对,准确称量并做好记录。复合维生素和复合微量元素应采用不同的容器溶解,要在不同的时间段添加,避免产生反应。所有料液应充分混合后进行全均质,均质后应立即降温贮存使用。

  ③预热杀菌和真空浓缩。进料温度、真空度、蒸汽压力、杀菌温度应控制在设备参数范围内。

  ④喷雾干燥和冷却降温。喷雾干燥间应严格控制蒸汽、水的使用,以减少有害微生物的繁殖,流化床应采用过滤除湿后的洁净空气进行降温,半成品的温度应降低到30℃以下,并采用独立的粉仓贮存。由流化床落下的半成品应直接进入振动筛,不可采用人工筛粉作业。粉仓和包装机连接处应配备金属探测、剔除设备。

  ⑤产品包装和入库。严格控制人流、物流、气流的走向,防止污染。应采用自动包装机对产品进行包装,包装材料应有独立的杀菌间进行杀菌消毒,并采用传递窗进入车间。包装间内应禁止采用湿法设备和对地面清洁等。应对包装后产品进行密封性测试,应对包装后产品取样进行全项目检测,合格后方可出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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