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实现耕者有其田
干部向群众宣传《土地改革法》
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这部法律总结了中国共产党过去领导土地改革的历史经验,适应新中国成立后的新形势,成为指导新解放区土地改革的基本法律依据。
政协会议讨论《土地改革法》时,各界人士纷纷表态拥护这部法律。曾参加过同盟会的无党派人士叶恭绰感慨地说:鈥溨猩较壬髡诺钠骄厝ǎ哂衅涮锒济挥邪斓解︹裉斓妹飨窗斓剑翟谑强梢愿嫖恐猩较壬谔熘榈摹K锵壬档奈闯晒Γ衷诳捎擅飨嫠晒α恕b潯锻恋馗母锓ā返哪谌菥髦中问降男龅搅思矣骰
新中国成立之前,各解放区就分期分批组织了土地改革。这次为了加强对土地改革的领导,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刘少奇为首的中央土地改革委员会,从中央和地方抽调大批干部组织了土改工作队。从1950年冬季开始,一场历史上空前规模的土地改革运动,在新解放区有领导、有步骤、分阶段地展开了。
湖南岳阳农民烧地契
江西革命老区的农民分得土地后,向毛泽东主席写信报告土改的结果,他们说:鈥溛颐怯辛苏饷樱欢ㄒ诶透郑Π焉愫茫∥颐堑纳钛杆俑纳啤=裉煳颐侨缛褐谌攘业丶显谒山缴希熳M恋鼗辜摇;岢∩虾炱煺姓梗喙男欤颐蔷∏榈馗吆簦∏榈馗璩∏榈鼗缎Αb
土地改革过程中也曾出现过这样那样鈥溩筲澋拇砦螅幼芴迳侠此担迪至伺┐逋恋氐钠骄峙洌蟮氐鞫似犊嗯┟竦纳浴A浮⒚薜戎饕┎返牟恐鹉暝黾樱保梗担蹦瓯龋保梗担澳攴直鹪龀ぃ.7%和49%,1952年又比1951年分别增长14.1%和26.5%。
山东省沂南县依汶区农民拔掉地主立的界碑
土改后,农村的面貌焕然一新,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宋庆龄曾这样描述:鈥湹蹦阕呓桓鐾恋馗母镆言绯晌桓霰唤邮芰耸率档呐┐迨保懔⒖棠芄淮尤嗣竦牧成希幽歉挥凶孕诺谋砬楹退堑陌菏淄α⒌淖颂希闯稣庖坏憷础4Υ吹贸鏊嵌陨畹男绿取U龅钠帐浅渎艘庖宓摹b濃溦庖磺卸嫉荚从谝桓鍪率担蔷褪牵┟窨梢允种缸盘锏兀蛔缘玫囟阅闼担衡樥馐俏业拟櫋b
到1953年春,全国除一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外,土地改革都已完成。全国有3亿多无地少地的农民(包括老解放区农民在内)无偿地获得了约7亿亩土地和大量生产资料,免除了过去每年要向地主缴纳约3000万吨粮食的苛重地租。在我国延续了几千年的封建制度的基础--地主阶级的土地所有制,至此彻底消灭了。农村的生产力得到极大的解放,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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