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衡全译》自纪篇第八五(2)
【原文】
85·2建武三年,充生。为小儿,与侪伦遨戏,不好狎侮。侪伦好掩雀、捕蝉、戏钱、林熙,充独不肯,诵奇之。六岁教书,恭愿仁顺,礼敬具备,矜庄寂寥,有臣人之志。父未尝笞,母未尝非,闾里未尝让。八岁出于书馆,书馆小僮百人以上,皆以过失袒谪,或以书丑得鞭。充书日进,又无过失。手书既成,辞师,受《论语》、《尚书》,日讽千字。经明德就,谢师而专门,援笔而众奇。所读文书,亦日博多。才高而不尚苟作,口辩而不好谈对,非其人,终日不言。其论说始若诡于众,极听其终,众乃是之。以笔著文,亦如此焉;操行事上,亦如此焉。
【注释】
建武三年:公元27年。建武是东汉光武帝刘秀的年号,公元25~56年。狎:亲昵而随便。侮:戏弄。狎侮:指轻浮无理的嬉戏打闹。
掩雀、捕蝉、戏钱、林熙:四种儿童游戏的名称。林熙:爬树一类的游戏。《淮南子·修务训》中有关于“木熙”的记载,指攀上树枝做惊险动作。熙:通“嬉”。游戏。臣:据递修本当作“巨”。
书馆:汉代的乡里小学,专教儿童识字书写。
僮:即“童”。
袒:裸露。谪:责罚。袒谪:脱去衣服受责打。
【译文】
建武三年,王充出生。王充小时候,跟同辈的伙伴一起玩,不喜欢随便打闹。小伙伴们都喜欢捉鸟、捕蝉、猜钱、爬树,只有王充不愿玩这些,王诵对此感到很惊奇。王充六岁时,家里就教他认字写字,王充恭厚友爱孝顺,很懂礼貌,庄重寡言,有成年人的气派。父亲没有打过他,母亲没有责备过他,乡邻没有指责过他。八岁进书馆学习,书馆里的小孩子有一百多人,都因为有过失而脱去衣服受责打,或者因为字写得难看而被鞭打。只有王充的书法日见进步,又没有什么过失。学完了识字书写课程,就离开了教写字的老师,去学习《论语》和《尚书》,每天能背诵一千字。读通了经书,品德也修养好了,就又辞别经师而去自己专门研究,王充一写出文章,就得到许多人的好评。所读的书也一天比一天多。王充才能虽高但不喜欢随便写作,口才很好可是不好与人谈论对答。不是志同道合的人,他可以整天不说话。他的言论初听时似乎很古怪,与众不同,直到把他的话听完了,大家才认为说得很正确。王充写文章也是如此,行事为人和侍奉尊长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