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斋随笔·卷十二·刑罚四卦
《易》六十四卦,而以刑罚之事著于《大象》者凡四焉;《噬嗑》曰鈥溝韧跻悦鞣k贩ㄢ潱斗帷吩烩溇右哉塾滦题潱蛾凇吩烩溇右悦魇薷艺塾潱堵谩吩烩溇右悦魃饔眯潭涣粲潯!妒舌尽贰ⅰ堵谩飞县晕独搿罚斗帷贰ⅰ蛾凇废仑晕独搿罚耄饕病Jト酥逃怂久噬柝怨巯螅匾晕拿魑鳎笫栏吨姆ㄋ资梗涡埃
《容斋随笔·卷十二·刑罚四卦》摘要:王以明罚敕法,《丰》曰君子以折狱致刑,《贲》曰君子以明庶政,无敢折狱,《旅》曰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狱。《噬嗑》、《旅》上卦为《离》,《丰》、《贲》下卦为《离》,离,明也。圣人知刑狱为人司命,故设卦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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