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孝》为母埋儿
古文:
汉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鈥溒斗Σ荒芄┠福佑址指改钢场b濐谅翊俗樱慷稍儆校覆豢筛吹谩b澠薏桓椅ァ>匏炀蚩尤哂啵没平鹨桓显疲衡溙齑托⒆庸蓿俨坏萌。癫坏枚徕潯
诗赞:
郭巨思供亲,埋儿为母存。
黄金天所赐,光彩照寒门。
译文:
汉代隆虑(今河南林县)人郭巨,家境非常贫困。他有一个三岁的男孩,母亲经常把自己的食物分给孙子吃。郭巨对妻子说:鈥溂依锞嚼Р荒芎芎玫毓┭盖祝⒆佑址窒砟盖椎氖澄铩2蝗缏竦舳影桑慷涌梢栽偕盖兹绻挥辛耸遣荒芨从械摹b澠拮硬桓椅ゾ芩抻谑峭诳樱蓖诘降叵氯叨嗍保鋈豢醇恍√郴平穑匙由闲醋抛郑衡溕咸齑透⒆庸薜模惫俚牟坏们扇。习傩詹恍砬侄帷b
《“二十四孝”为母埋儿》摘要:一个三岁的男孩,母亲经常把自己的食物分给孙子吃。郭巨对妻子说:家里窘困不能很好地供养母亲,孩子又分享母亲的食物。不如埋掉儿子吧?儿子可以再生,母亲如果没有了是不能复有的。妻子不敢违拒他,郭巨于是挖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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