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教学目标规范表述方法

2016-11-07  | 教学 表述 基准点 

  教学目标不是教师随心所欲的编造,不是教案上装点门面的摆设,也不是课堂教学可有可无的点缀,而是“一切教育现象、教育过程得以形成的最高基准点”。

  ——题记

  在课程改革实验中,教师们倾心于课程理念的实践,努力改进教学方法,但比较忽视对教学目标的研究和探讨。在教学实践中,重教法而轻目标的现象屡有发生,笔者调研146名教师撰写的教案,提取教学目标作为研究对象,归纳来看,教师对于教学目标的表述主要体现为一下六种偏颇态势:(1)目标定位过高,或有所偏差,或不尽合理;(2)目标表述笼统,不明确,不具体;(3)强调德育目标而忽视情感目标的设定;(4)错将教学内容当作教学目标;(5)没有将学生作为表述目标的主体,没有将预期的教学结果作为表述的内容;(6)目标的设定随意性太大,有的教师甚至习惯了照抄教学参考资料上的教学要求等等。对教学目标理解和执行上的偏差,是导致教学效果不佳以及一些公开课“失败”的主要因素。所以说能够规范的表述教学目标既是教师教学应具备的基本技能,又是保证课堂优质高效的前提。怎样才能规范地表述教学目标呢?

  一、规范表述教学目标的理论依据。

  新课程标准提出的三维目标实际上已经为教学目标指明了价值取向。即用行为目标表述知识与能力;用展开性目标表述过程与方法;用表现性目标表述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专家们的研究成果已经为我们提供了理论依据。

  (一)解读三个纬度

  1、知识与能力——行为目标

  行为目标是以具体的、可操作的行为的形式陈述的课程与教学目标,它指明课程的教学过程结束后学生身上所发生的行为变化。行为目标的基本特点是:精确性、具体性、可操作性。当教师将其教学内容以“行为目标”表述的时候,对教学的任务会更加明确,便于有效地控制教学过程。也便于教师就教学内容准确地与教育督导部门、学生家长、学生展开交流。但是,更多的价值观与态度是不能被具体化的。所以它也只能适用于知识与能力目标的表述。

  2、过程与方法——生成性目标

  生成性目标是在教育情境中随着教育过程的展开而自然生成的课程与教学目标,所以也叫“展开性目标”它是问题解决的结果,是人的经验生成的内在要求。如果说行为目标是在教育过程之前或教育情境之外预设的作为,因课程指令、课程文件、课程本身而客观存在的话,那么“生成性目标”就是教育情境的产物和问题解决的结果,是学生和教师关于经验和价值观生成的“方向感”。所以,“生成性目标”最根本的特点就是过程性。生成性目标从目的的内在性出发,认为课程目标是内在于课程实施过程的,不适预设的、外在的,它重点考虑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兴趣变化,能力形成以及个性发展等方面,有利于学生主动性、积极性的发挥。所以,“过程与方法”即生成性的课程目标。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表现性目标

  “表现性目标”是指每一个学生在与具体教育情境的种种“机遇”中所产生的个性化表现。当学生的主体性充分发挥、个性充分发展的时候,他在具体的教育情境中的具体行为表现及所学到的东西是无法预知的。因此,“表现性目标”所追求的不是学生的同质性,它反映的恰恰是学生的多元性。这是美国学者艾斯纳提出的一种目标取向。表现性目标重视学生的内部感受性、自主性和主动性,有利于学生情感态度和价值观方面的培养。所以“情感态度价值观”就是表现性目标。一句话,表现性目标在本质上是对解放理性的追求。他强调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创造性表现,强调学生的自主性和主体性,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指向人的自由和解放。

  (二)三个纬度之间的关系

  专家的论述已经为我们提供了理论基础。在描述知识与能力的目标时,要用一些行为性的动词;在阐述过程与方法的目标的时候,要充分考虑学生的兴趣,调动学生内在的动力,给他们指明学习的方向;对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表达,作为目标的制定者教师不能从自身的角度,而应该从情感态度、培养结果的层面来描述目标,如《标准》中的有关词汇:喜爱、热爱、赞赏、憎恨、获得……的体验等等

  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语文课程目标的核心是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语文课程标准》中特别强调教学目标三个维度的有机整合。《标准》指出:“课程目标根据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这三个维度设计。三个方面互相渗透,融为一体,注重语文素养的整体提高。每个学段相互联系、螺旋上升,最终全面达成总目标。”“知识和能力”属教学目标的基本层面,是语文学习的基础,是测量教学效果的主要显性因素;“过程和方法”首次列入课程目标,是语文学习的重点,它是隐性的,但其作用极为重要。“知识和能力”“情感态度和价值观”这两个维度是要靠“过程和方法”来实现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是《语文课程标准》突出强调的目标,内容是隐性的,而其形式是外显的,它是语文学习的动力,也是人的发展所必须的。所以规范的表述教学目标就要充分考虑以上几个因素。不能人为的把它们割裂开来。

  二、规范表述教学目标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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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教学目标规范表述方法》摘要:目标的表述主要体现为一下六种偏颇态势:1目标定位过高,或有所偏差,或不尽合理;2目标表述笼统,不明确,不具体;3强调德育目标而忽视情感目标的设定;4错将教学内容当作教学目标;5没有将学生作为表述目标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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