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儿童教育权有望入“法”

2005-08-13  | 教育 国务 义务 

  日前在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召开的流动儿童工作经验交流暨研讨会上,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杨进指出,社会力量举办的专门接受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学校的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但这类学校顺应了低收入流动人口子女就学的实际需要,在现阶段不可能完全取消。

  据国务院妇儿工委抽样调查,流动儿童中的在学者占90.7%,一直未上学者占6.85%,失学者占2.45%,后二者合计达9.3%。杨进介绍说,今后一个时期教育部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将进行专项督导检查,重点是建立完善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制度和机制;建立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经费筹措机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收费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政策的落实情况;加强对以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为主的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扶持和管理情况。

  杨进还透露,正在修订的《教育法》将做好这项工作写入法律条文,依法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教育权利,同时对没有随父母外出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权利保障也将做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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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儿童教育权有望入“法”》摘要:学校的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但这类学校顺应了低收入流动人口子女就学的实际需要,在现阶段不可能完全取消。 据国务院妇儿工委抽样调查,流动儿童中的在学者占90.7%,一直未上学者占6.85%,失学者占2.45%,后二者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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