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食品质量问题多 贵州开展专项整治(5)

2006-11-03 贵州商报  |  

  推行食品市场准入制,加强源头治理。我省从7月1日起对肉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和膨化食品等10类食品实行QS标示准入制度,这是食品监管的一个很好的举措,也是我们在购买食品时的一个很好的参照标志。在全面推行这项制度的同时,我们还必须进行源头治理,在调查中我们发现一些食品店的“三无”食品来源于市内一些大的批发市场。对此摊贩们理直气壮地告诉我们:“我们卖的食品批发市场都有,他们能卖我们当然也可以卖。”随后,我们在一些批发市场也的确找到了大量类似食品,种类比商店里更加齐全,部分食品仅在大的外包装上有生产日期,一旦商品被零售就无法查询了,就连食品店老板也不清楚产品是否过期。目前,儿童食品已经成了牟取暴利的途径,真正维系那些食品店生存就是那些劣质杂牌食品。普通人觉得一袋食品5角钱就很便宜了,但它的进货价格仅有几分钱,中间利润差价恐有10倍。所以,必须加强对食品批发市场的监管力度,对销售方实行更严格的准入制度。

  加强对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其规范经营。经营者对消费者的健康安全应尽的责任,在我国的《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儿童这个特殊的消费群体,无论在告知义务还是在产品的安全设计上,经营者都应该充分意识到自己有法律责任和道义责任,只有这样,才能避免自己销售的产品和服务给儿童带来伤害。中小学校周边的小商小贩难以监管,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孩子们自身的辨别能力并不高,这样无形给这些小商小贩制造了开阔的市场,也是彻底根治的难点所在。建议相关部门在对学校周边的小卖铺进行规范的同时,加强对经营者的职业道德教育,努力为孩子们营造一个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

  进行食品安全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家长是孩子的监护人,学校等教育机构在一定范围内也承担着监护责任。呼吁学校将消费教育纳入素质教育之中,培养具有健康消费习惯和现代消费理念的消费者必须从未成年人做起。消协、工商等部门要向孩子们传授消费知识,告诉中小学生食用不合格食品的危害,建议他们慎重购买小摊点上销售的食品,尤其不要购买那些包装粗糙或由经营者自己加工的小食品。通过深入、持续、有效地开展消费教育,使广大中小学生树立科学的消费理念,培养健康的消费习惯,增强维权意识。

  保护儿童的消费安全我们责无旁贷,杜绝“问题”食品流入儿童口中我们责无旁贷。只有社会、学校、家长、孩子的共同努力,我们才会取得根本性的胜利。让我们肩负起自的己职责,精心呵护下一代,让他们在爱的阳光雨露下健康成长。(消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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