祛斑霜汞超标致少妇毁容(2)

2008-10-15  |  

  陈先生据此向“唯唯·芳”化妆品生产企业“深圳市黄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经销商“广州市越秀区创丽化妆品经营部”请求赔偿,但两单位称该批次产品有出厂检验合格证明,不愿作出赔偿。

  陈先生于是拨打广州市工商局12315投诉,越秀西湖工商所于10月份就此事召集三方进行调解,陈先生当时向两单位索赔包括整容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在内的总费用近50万元,但最后没能达成一致的赔偿意见。

  12月7日,鲜女士一纸诉状将两单位告上越秀区法院,该院已就此事立案审理。

  -“唯唯·芳”不认可检验报告并回应:不会作出巨额赔偿

  记者昨日采访了当事企业深圳市黄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广州市场总经理刘俊称,说产品汞超标没根据,公司不会作出赔偿。

  该公司向记者提供了一份检验报告,检验方同样是广东省技术监督日用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送检产品批次也是2006年1月16日。不过,检验结果却大相径庭:12瓶样品所有检验项目全部合格,汞含量只有国家标准的十分之一。由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卫生评价报告单也显示,1月16日批次的美白祛斑霜符合卫生要求。

  对鲜女士汞超标的检验报告,刘俊并不认可,“产品已经开封,检验也是单方面的”。他说,公司不会对鲜女士作出巨额赔偿,各项检验都证明公司的产品没有问题,公司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市消委会:若有汞沉着,厂家要赔

  广州市消委会新闻与公共事务部主任王月认为,要想解决双方的纠纷,须重新对同批次的产品进行检验。但这个检验必须在双方知情下进行,一是保证产品是“唯唯·芳”的正品,二是检验样品未曾开封。她说,只要检验出产品不合格,厂家就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除了产品检验外,还应该对受害人的皮肤做鉴定。”王月认为,如果皮肤鉴定显示色素沉着系汞超标所至,而产品本身又检出汞超标的话,厂家需要承担对消费者造成伤害的所有赔偿,“即使汞超标没有达到1.2万倍,消费者同样可以据此向厂家提出赔偿”。

  -医学专家:汞超标致色素沉着难以排出

  新快报讯(记者陈凤琼)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专门从事皮肤美容的李冬妮医生介绍说,祛斑类的化妆品在短时间内确实可以使斑点减退,但过一段时间,斑点会出现明显色素反弹,而且皮肤容易发红,对光敏感。色泽变深后,斑点会深浅不一,呈现咖啡色、褐色、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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