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幼儿教师实现家园共育的能力和水平
不能将家长工作目的仅仅看成是教育家长,与家长沟通、组织家长参与教育、提高家长育儿水平是幼儿教师必备的技能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指出:“家庭、学校和社会要互相沟通,积极配合,共同开创素质教育的新局面。”研究表明,在幼儿时期,对儿童发展影响最大的是家庭。所以,家园共育理应成为推动幼儿素质教育最值得重视的问题之一。因此,我们将提高幼儿教师实现家园共育的能力和水平,列为课题研究内容之一。
一、家园共育是幼儿园素质教育的基本立足点
幼儿园必须做家长工作,这本不是个新话题。但过去的家长工作往往是幼儿园单方面去做,并且立足于让家长配合幼儿园完成教学计划。现在,随着对家庭环境和家庭教育作用认识的提高,家园共育的思想已逐渐受到人们的关注,并已付诸实践。
1984年,美国幼教协会制定并颁布了《高质量早期教育标准》。它将家园共育作为衡量早期教育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并作了专门规定:“幼儿与家庭关系密切,唯有认识到家庭对孩子发展的重要性,并与家长有效合作,共商教育对策,才能使教育适应孩子的需要。”1998年12月14日,日本颁布了新修订的《幼儿园教育要领》(预定2000年开始实施)。它在幼儿园的教育目标中,开宗明义地指出:“幼儿园的教育要与家庭密切合作,为人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可见,家园共育已是世界幼教发展的一个趋势。
我国在推进幼儿教育,深化幼教改革的进程中,有越来越多的幼儿园在家园共育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我们在研究中认识到了家庭环境对幼儿发展影响的深刻性、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和家园共育的必要性。不能将家长仅仅看成是完成幼儿园教育计划的配合者,不能将家长工作目的仅仅看成是教育家长,而要将家长视为合作伙伴和幼儿园教育的重要人力资源。幼儿教师要与家长经常沟通,共商对策,密切配合,共同育儿,切实将家园共育作为幼儿园素质教育的基本立足点。
二、建立平等合作的伙伴关系,是实现家园共育的基本前提
家庭和幼儿园是影响幼儿发展最主要的两大环境,家长和教师分别是这两大环境的施教者。从这个意义上说,教师与家长本来就应该是一种平等合作的伙伴关系。但长期以来,受狭隘教育观的影响,教师往往自以为是教育孩子的行家里手,把家长看成是单纯的受教育者,是幼儿园旨意的执行者。这就不能发挥家长的作用,形不成教育孩子上的双向互动,也不可能使家园共育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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