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督导义务教育阶段招生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在即,农民工同住子女招生入学、体育及艺术特长生招生、民办学校规范招生等,将成为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专项督导的重点。
北京市教委、北京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在有关实施意见中提出,本次专项督导重点针对以下几方面的违规情况: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以各种形式测试选拔学生,将开展学校教育实验研究、创建特色学校与招生入学工作挂钩;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各类初中学校招收无学籍材料的学生;
民办学校录取学生时进行除电脑派位或面谈以外其他形式的考试和测试,要求报名学生提供其他学科类竞赛和等级考试证书,要求学生提供在小学、幼儿园或参加社会办班取得的学科考试与测试成绩或竞赛证书,要求小学或幼儿园推荐“学科学习特长生”和向学生收取报名费和面谈费;
区县体育、艺术特长生招收数大于本年级学生总数5%,以及学校以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为名招收择校生;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收服务区域以外学生;符合规定条件的农民工同住子女,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未能统筹安排就读等。
《北京市教委督导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摘要:考试和测试,要求报名学生提供其他学科类竞赛和等级考试证书,要求学生提供在小学、幼儿园或参加社会办班取得的学科考试与测试成绩或竞赛证书,要求小学或幼儿园推荐学科学习特长生和向学生收取报名费和面谈费;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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