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译注》致士第十四(5)

2014-11-12  |  

  [注释]

  (1)博习:博学。与(y)誉):参与。(2)耆(q0 齐):六十岁。艾:五十岁。(3)这句指学了能贯彻到行动中。陵:超越。不陵:指遵守。(4)引诗见《诗·大雅·抑》。

  [译文]

  成为老师的办法有四种,而博学并不包括在这里面。尊严而使人害怕,可以成为老师;年老而有威信,可以成为老师;诵读解说经典而在行动上不超越、不违犯它,可以成为老师;懂得精微的道理而又能加以阐述,可以成为老师。所以成为老师的办法有四种,而博学并不包括在这里面。水深了就会打旋,树叶落下就给树根施了肥,学生显达得利了就会想到老师。《诗》云:“说话总会有应答,施恩总会有报答。”说的就是这种道理啊。

  [原文]

  14.10 赏不欲僭,刑不欲滥。赏僭则利及小人,刑滥则害及君子。若不幸有过,宁僭无滥;与其害善,不若利淫。

  [译文]

  奖赏不要过分,刑罚不要滥用。奖赏过分,那么好处就会施加到道德不良的小人;刑罚滥用,那么危害就会涉及到道德高尚的君子。如果不幸发生失误,那就宁可过分地奖赏也不要滥用刑罚;与其伤害好人,不如让邪恶的人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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