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 卷五十二 职官考六(4)

2016-05-03  |  

  行台省

  行台自魏、晋有之。昔魏末晋文帝讨诸葛诞,散骑常侍裴秀、尚书仆射陈泰、黄门侍郎锺会等以行台从。至晋永嘉四年,东海王越帅众许昌,以行台自随是也(越请讨石勒,表以行台随军)。及後魏,谓之尚书大行台,别置官属(後魏道武帝置中山行台,以秦王仪为尚书令以镇之。孝文永熙三年,以宇文泰为大行台,以苏绰为行台度支尚书)。北齐行台兼统民事,自辛术始焉(武定八年,辛术为东南道行台。东徐州刺史郭志杀郡守,文宣闻之,敕术日:"江淮初附,百姓难向京师。留卿为行台,亦欲理边民冤枉,监理牧守。自今以後,所统十馀州地诸有犯法者,刺史先启听报,以下先理後表。"齐代行台兼总民事,自术始也)。其官置令、仆射,其尚书丞、郎皆随时权制(江左无行台,唯梁末以侯景为河南王大行台,承制如邓禹故事)。隋谓之行台省,有尚书令、仆射(左右任置)各一人,主事四人;有考功(兼吏部、主爵、司勋)、礼部(兼祠部、主客)、膳部、兵部(兼职方)、驾部、库部、刑部(兼都官、司门)、度支(兼仓部)、金部、工部、屯田(兼水部、虞部)侍郎各一人。每行台置食货、农圃、武器、百工监副监,各置丞(食货四人,农圃一人,武器二人,百工四人)、录事等员(食货、农圃、百工等各二人,武器一人)。盖随其所管之道,置於外州,以行尚书事。开皇八年将伐陈,则置淮南行省於寿春;九年已平陈,则废淮南行台省。唐初亦置行台。武德四年诏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自令、仆至郎中、主事,品秩皆与京师同,而员数差少,山东行台及总管诸州并隶焉。其益州、襄州、山东、淮南、河北等道,令、仆以下各降京师一等,员数又减焉。行台尚书令得承制补。其秦王、齐王府官之外,各置左、右六护军府,及左右亲事帐内府,贞观以後废。其後诸道各置采访等使,每使有判官二人,兼判尚书六行事,亦行台之遗制。

  致堂胡氏曰:"由朝廷制藩屏,以藩屏临州县,以州县治百姓,如挈裘而振其领。政出於一,则禀承者无二三之惑。今唐全有四海,置邮以传命,虽万里之远,不逾时月而至矣。而建二三行台於外,使大臣承制补置,是政出於朝廷,又出於行台,夫岂国无异政之体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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