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 卷五十五 职官考九(4)

2016-05-03  |  

  主簿,汉有之(汉卤簿之制,太常驾四马,主簿前车八乘),魏、晋亦有焉。梁天监七年,十二卿各置主簿一人。陈因之。北齐有功曹、五官主簿二人(历代诸主簿多,说在《列职篇》)。唐置二人,掌付事句稽,省署钞目,监印,给纸笔等事(馀事主簿并同职)。

  宋皇祐中,宋祁乞增置一员,句检在寺文书及掌出纳,遂除胡瑗。後省不置。元丰正名,初除王子奇。建炎三年省,绍兴十年复置。

  容斋洪氏《随笔》曰:"自元丰官制行,九寺、五监各置主簿,专以掌句考簿书为职,他不得预。绍圣初,韩粹彦为光禄主簿,自言今辄预寺事,非先帝意也,请如元丰诏书。从之。如玉牒修书,主簿不豫,见於王定国《杂录》。予犹及见绍兴中太府寺公状文移,惟卿、丞系衔,後来掌故之吏昧於典章,遂一切与丞等。今百官庶府皆戾官制,非特此一事也。"

  博士,魏官也,魏文帝初置,晋因之。掌引导乘舆;王公以下应追谥者,则博士议定之(秦有博士数十人。两汉太常属官皆有博士,掌以《五经》教子弟,则今国子博士是也。说在本篇)。端委佩玉。朝之大典,必於询度。历代皆有。隋有四人。唐因之。甚为清选,资位与补阙同。掌撰五礼仪注,导引乘舆,赞相祭祀,定诔谥及守祧庙,开闭坎室及祥瑞之事。

  宋祥符中置博士二员,後四员。元丰正名,初除何洵直。博士,掌讲定五礼仪式,有改革则据经审议。凡於法应谥,考其行状,撰定谥文。有祠事则监视仪物,掌凡赞道之事。中兴省丞、簿,而太常博士如故。绍兴九年,谏议大夫曾统言,祖宗朝太常博士四员,今见一员。诏添置一员。隆兴元年,从王太宝等议,并省博士一员。

  太祝,殷官,与太宰等官为六太。周官太祝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掌六祝之辞,以祈福祥。秦、汉有太祝令、丞,後汉亦曰太祝令、丞。晋、宋、齐、梁、陈、後魏、北齐皆因之。後周依《周官》。至隋置太祝署,太祝令、丞。炀帝罢署,太祝八人。唐初有七人,後增为九人,开元二十三年减置三人。掌读祝文,出纳神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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