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 卷一百六 王礼考一(13)
至十五年正月,上谓侍臣曰:"古者诸侯入朝,有汤沐邑,刍禾百车,待以客礼。汉家故事,为诸州刺史、郡守创立邸舍於京城。顷闻都督、刺史充考使至京师,皆赁房,与商人杂居。既复礼之不足,必是人多怨叹。"至十七年十月一日下诏,令就京城间房,为诸州朝集使造邸第三百馀所。上亲观焉。至永淳中,关中饥乏,诸州邸舍渐渐残毁。至神龙元年,司农卿赵履温希权要,奏请出卖并尽。至建中元年十月二十九日,敕每州邸舍,各令本州量事依旧营置。至二年五月十四日,户部奏:"若令州府自买,事又烦费,伏请以官宅二千所,分配共住,过事却收。"敕旨"宜依"。
四年,诏所司於外廊置食一顿。
十三年十月,尚书左仆射房元龄奏:天下太平,万机事简,请三日一临朝。许之。
二十三年九月,太尉长孙无忌等奏,请视朝坐日。上报曰:"朕登大位,日夕孜孜,犹恐拥滞众务。自今已後,每日常坐。"又令百官寮朔望日服袴褶以朝。
高宗永徽二年八月,下诏来月一日太极殿受朝。此後每五日一度太极殿视事,朔望朝,即永为常式。京官文武五品依旧五日一参。
显庆二年,太尉长孙无忌等奏,以天下无虞,请隔日视事。许之。
中宗神龙元年初,令文武官五品以上每朔望参日,升殿食。四月,上以时属炎暑,制令每隔日不坐。右拾遗靳恒上疏谏曰:"臣闻昔汉制反支日亦通奏事。又光武在军,躬自览疏。明帝抚运,夜必读书。岂以四气炎寒,妨於政理。窃为陛下不取。"
元宗先天二年,敕文武官朝参,应著袴褶珂伞者。其有不著入班者,各夺一月俸。若无故不到者,夺一季禄。其行香拜表不到,亦准此。频犯者量事贬降。其衣冠珂伞仍许著到曹司。十月,敕诸蕃使都府管羁縻州,其数极广,每州遣使朝集,颇成劳扰,应须朝贺,委当蕃都督与上佐及管内刺史自相通融,明为次第,每年一蕃,令一人入朝,给左右不得过二人,仍各分领诸州贡物於都府点检,一时录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