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 卷一百五十九 兵考十一(7)
四年,马生渥洼水中(李斐曰:南阳新野有暴利长,遭刑,屯田敦煌界,数于此水旁见群野马有奇者,与凡马异。利长先作土人,持勒〈革半〉于水旁。后马玩习,久之,代土人持勒〈革半〉收得,献之。欲神异此马,云从水中出也)。作《天马之歌》。
太初元年,遣贰师将军兵前后十余万人伐大宛。时宛别邑七十余城,多善马。马汗血,言其先天马子也(孟康曰:"大宛国有高山,其上有马不可得,因取五色母马置其下与集,生驹,毕汗血,因号曰天马子云。")。张骞始为帝言之,上遣使者持千金久金马以请宛善马。宛王以汉绝远,大兵不能至,爱戎宝马不肯与。汉使妄言(谓辱詈宛王),宛遂攻杀汉使,取其财物。天子乃遣兵伐之,连四年。宛人斩其王母寡首,献马三千匹,汉军乃还。其後与汉约,岁献大马二匹。
二年,籍吏民马,补车骑马(籍者,总入籍录之)。
征和中,上下诏,深陈既往之悔,禁苛暴,止擅赋,力本农,修马复令(孟康曰:"先是令长吏以秩养马,亭有牝马,民养马皆复不事。後马多乏绝,至此复修之也。"师古曰:"此说非也。马复,因养马以免徭赋也。复音房目反。"),以补缺,毋乏武备而已。郡国二千石各上进畜马方略补边状,与计对(师古曰:"与上计者同来起对也。")。
徐氏曰:按晁错疏言,民有车骑马一匹者,复卒三人,即马复令也。
昭帝始元四年,诏:"往时令民共出马,其止勿出。诸给中都官者,且减之。"
五年,罢天下亭马母及马弩关(应劭曰:"武帝令天下诸亭养母马,今罢之。"孟康曰:"旧马高五尺九寸以上,齿未平,弩十石以上者,皆不得出关,今不禁也。")。
宣帝五凤二年,诏:"朕闵百姓未赡,前年,减漕三百万石,颇省乘舆马及苑马,以补边郡三辅传马。其令郡国毋敛今年马口钱。"
元帝初元元年,省苑马以振困乏。九月,诏太仆减榖食马。
二年,罢黄马乘舆驹马。
五年,诏乘舆秣马,毋乏正事而已。
贡禹奏言:"高祖、孝文、孝景皇帝,循古节俭,厩马百馀匹。方今厩马食粟将万匹,今民大饥,而厩马食粟,苦其太肥,气盛怒至,乃日步作之。愿减损乘舆服御,厩马亡过数十匹。"天子纳,善其忠,乃下诏太仆,减榖食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