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 卷一百九十一 经籍考十八(2)

2016-05-03  |  

  晁氏曰:後世述史者,其体有三:编年者,以事系日月,而总之於年,盖本左邱;明纪传者,分记君臣行事之终始,盖本於司马迁;实录者,其名起於萧梁,至唐而盛,杂取两者之法而为之,以备史官采择而巳,初无制作之意,不足道也。若编年、纪传,则各有所长,殆未易以优劣论。虽然,编年所载,於一国治乱之事为详,纪传所载,於一人善恶之迹为详。用此言之,编年似优,又其来最古。而人皆以纪传便於披阅,独行於世,号为正史,不亦异乎!

  王氏《挥麈录》曰:凡史官纪事,所因者例有四:一曰时政记,则宰执朝夕议政、君臣之间奏对之语也;二曰起居注,则左、右史所记言动也;三曰日历,则因时政记、起居注润色而为之者也,旧属史馆,元丰官制属秘书省国史按,著作郎佐主之;四曰臣僚墓碑行状,则其家之所上也。四者,惟时政,执政之所日录,於一时政事最为详备。左、右史虽二员,然轮日侍立,榻前之语既远不可闻,所赖者臣僚所申,而又多务省事,凡经上殿,止称别无所得圣语,则可得而记录者,百司关报而已。日历非二者所有,不敢有所附益。臣僚行状於士大夫行事为详,而人多以其出於门生子弟之类,以为虚辞溢美,不足取信。虽然,其所泛称德行功业不足以为信可也,所载事迹,以同时之人考之,自不可诬,亦何可尽废云。

  《汉志》:九家,四百一十一篇(元附《春秋》,今釐入史门)。

  按:班孟坚《艺文志》,《七略》无史类,以《世本》以下诸书附於《六艺略 春秋》之後。盖《春秋》即古史,而《春秋》之後,惟秦、汉之事,编帙不多,故不必特立史部。後来传代既久,史言渐多,而述作之体亦不一,《隋志》史之类已有十三门,唐以後之志皆因之。然《汉志》所录《世本》以下九书,《隋志》则以《太史公书》入正史门,《战国策》、《楚汉春秋》入杂史门,而其馀诸书,则後学所不尽见,无由知其合入何门矣,故姑以此九者尽置之正史之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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