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 卷一百九十五 经籍考二十二(2)

2016-05-03  |  

  《宋三朝艺文志》曰:传记之作,盖史笔之所不及者,方闻之士,得以纪述而为劝戒。《隋志》曰杂传,《唐志》曰杂传类,有先贤、耆旧、孝友、忠节、列藩、良吏、高逸、科录、家传、文士、仙灵、高僧、鬼神、列女之别。今总为传记,事涉道、释者,各具于其事。

  《宋两朝艺文志》曰:传记之作,近世尤盛,其为家者,亦多可称,采获削稿,为史氛传。然根据肤浅,好尚偏驳,滞泥一隅,寡通方之用,至孙冲、胡讷,收摭益细,而通之于小说。

  按:杂史、杂传,皆野史之流,出于正史之外者。盖杂史,纪、志、编年之属也,所纪者一代或一时之事;杂传者,列传之属也,所纪者一人之事。然固有名为一人之事,而实关系一代一时之事者,又有参错互见者。前史多以杂史第四,杂传第八,相去悬隔,难以参照,今以二类相附近,庶便检云。

  《隋志》:二百一十七部,一千二百八十六卷。

  《唐志》:一百二十五家,一百四十六部,一千六百五十六卷。

  《宋三朝志》:一百三十九部,四百三十七卷。

  《宋两朝志》:一十六部,八十一卷。

  《宋四朝志》:五十三部,五百二十二卷。

  《宋中兴志》:三百一十三家,三百三十九部,一千三百七十九卷。

  右杂传

  《隋 经籍志》曰:自永嘉之乱,皇纲失驭,九州君长,据有中原者甚众。而当时臣子,亦各记录。後魏克平诸国,据有高、华,始命司徒崔浩博采旧闻,缀述国史。诸国记注,尽集秘阁。尔朱之乱,并皆散亡。今举其见在,谓之霸史。

  《隋志》:二十七部,三百三十五卷。

  《唐志》:一十七家,二十七部,五百四十二卷。

  《宋三朝志》:二十七部,三百七十二卷。

  《宋两朝志》:五部,五十四卷。

  《宋中兴志》:四十家,四十三部,四百三十七卷。

  夹漈郑氏曰:古今编书所不能分者五:一曰传记,二曰杂家,三曰小说,四曰杂史,五曰故事。凡此五类之书,足相紊乱。又如文史与诗话,亦能相滥。编书之家,多是苟且,有见名不见书者,有看前不看後者。《尉缭子》,兵书也,班固以为诸子类,寘於杂家,此之谓见名不见书。《隋》、《唐》因之,至《崇文目》,始入兵书类,颜师古作《刊谬正俗》,乃杂记经史,惟第一篇说《论语》,而《崇文目》以为《论语》类,此之谓看前不看後。应知《崇文》所释,不看全书,多只看帙前数行,率意以释之耳。按《刊谬正俗》当入经解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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