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 卷二百三十九 经籍考六十六(3)

2016-05-03  |  

  ※《默成居士集》十五卷

  陈氏曰:中书舍人潘良贵子贱撰。一字义荣。刚介之士也。朱侍讲序其集,略见其出处大致。

  朱子序略曰:公自宣和初为博士,则已不肯託昏富贵之家,而独尝论斥大臣蒙蔽之奸。及为馆职,又不肯游蔡京父子门;使淮南,又不肯与中官同燕席。靖康召对,因论时宰何{卤木}、唐恪不可用,恐误国事,以是谪去。不旋踵而言果验。建炎初,召为右司谏,首论乱臣逆党,当用重典,以正邦法、壮国威;且及当时用事者奸邪之状,大为汪、黄所忌,书奏三日而左迁以去。绍兴入为都司,又忤时相以归。复为左史,直前奏事,明大公至正之道。服丧还朝,又以廷叱奏事官,而忤旨以去。自是之後,秦桧擅朝,则公遂废於家而不复起矣。然公平生廉介自持,自少至老,出入三朝,而前後在官,不过八百六十馀日。所居仅庇风雨,郭外无尺寸之田,经界法行,独以邱墓之寄,输帛数尺而已。其清苦贫约,盖有人所不堪者,而处之超然,未尝少屈於桧。其子熹,暴起鼎贵,势倾内外,亦未尝与通问也。尝诵君子三戒之言,而深以志得之规痛自儆饬。至於造次之间,一言一行,凡所以接朋友教子弟,亦未尝不以孝弟忠敬,节俭正直,防微谨独之意为本。其读书磨镜之喻,切中学者之病,当世盖多传之。而所论汲长孺、盖宽饶之为人,尤足以见其志之所存也。呜呼!若公之清明直谅,确然亡欲,其真可谓刚毅而近仁矣!夫以三代之时,圣人之世,而夫子已叹刚者之不可见,况於百世之下,幸有如公者焉,而不得少申其志以没!其条奏草稿,有补於时,可为後法者,又以公自焚削而不复存。其平生之言颇可见者,独有赋咏笔札之馀数十百篇而已。後之君子,盖将由此以论公之事,其可使之没没无传而遂已乎?

  ※《筠溪集》二十四卷

  陈氏曰:户部侍郎连江李弥远似之撰。大观三年上舍第一。知冀州,能抗金贼,摄江东帅,与忠定平周德之乱。晚为从官,沮和议,坐废而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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