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 卷二百七十二 封建考十三(8)
岳阳王虓,昭明太子子。中大通三年封。为雍州刺史。侯景既克台城,虓称藩於魏。元帝既立,魏人入寇,虓率众会之。魏取江陵,害元帝,乃立虓为梁王,授以荆州、江陵,而取其雍州(襄阳府)。虓遂即帝位,仍称藩於魏。即位八年殂,谥宣帝。子岿立,二十四年殂,谥明帝。子琮嗣立,三年,朝於隋,隋取其地,拜琮柱国,赐爵莒公。
浔阳王大心,简文帝第二子。太清元年,为江州刺史。侯景反,遣师入援,无功。景将任约略地至湓城,大心战败,以州归约。後为景所杀。
临川王大款,简文第三子。帝即位封。後奔江陵,魏克江陵,遇害。
南海王大临,简文第四子。侯景反,遇害。
南郡王大连,简文第五子。为东扬州刺史。侯景反,入援无功,还镇。後为景所害。
安陆王大春,简文第六子。侯景反,遇害。
桂阳王大成,简文第八子。侯景反,奔江陵。魏克江陵,遇害。
汝南王大封,简文第九子。侯景反,奔江陵。魏克江陵,遇害。
浏阳王大雅,简文第十二子。侯景反,发愤感疾卒。
新兴王大庄,简文第十三子。
西阳王大钧,简文第十四子。
武宁王大威,简文第十五子。
建平王大球,简文第十七子。
义安王大昕,简文第十八子。
绥建王大挚,简文第十九子。以上并为侯景所害。
自汉景、武始裁抑诸侯王,虽受封连城,而不得以擅其土地甲兵。至东汉,诸侯王惟得食其邑入而已。曹魏则并邑入亦鲜薄,猜防尤甚,卒以孤立速亡。晋、宋、齐、梁之制,诸王皆出为都督、刺史、星罗棋布,各据强藩,盖将假以事任,庶收宗子维城之功,而矫孤立之弊。然宋、齐一再传而後,二明帝皆以旁支入继大统,忮忍特甚,前帝之子孙,虽在童孺,皆以逼见雠。其据雄藩处要地者,適足以殒其身於典签辈之手,而二明亦复享年不永,置嗣无状,沦胥以亡,不足复议。若晋若梁,则诸王皆以盛年雄材出当方面,非宋、齐帝子辈比也。然京师有变,则俱无同奖王室之忠,而各有帝制而天子自为之志。贾、赵之乱,如冏如顒,如乂如越之徒,纵兵不戢,屠其骨肉,以启戎狄之祸,而神州覆亡。侯景之乱,如纶如绎、如纪如虓之徒,拥兵不救,委其祖父以餧寇贼之口,而天伦殄绝矣。盖其初之立制也,非不欲希风宗周,惩鉴汉、魏,然世俗险恶,人心浇漓,齐桓、晋文之事尚矣。晋、梁诸王,虽欲求一人如郑厉公、虢叔辈而不可得,後儒所以疑封建之不可行有由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