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 卷二百七十四 封建考十五(9)
皇甫璠,安定三水人。以功封长乐县子。
辛昂,陇西狄道人。以功封繁昌县公。
王子直,京兆杜陵人。以从孝武西迁功,封山北县男。
杜杲,京兆杜陵人。以奉使江南称旨,封义兴县公。
吕思礼,东平寿张人。以从擒窦泰功,进爵为侯。
冀隽,太原阳邑人。周文平侯莫陈悦时,以功封长安县男,後加至昌乐侯。
辛彦之,陇西狄道人。周受禅,以掌议仪制,封五原郡公。
何妥,西城人。周天元时,封襄城县侯。隋受禅,进爵为公。
王褒,琅琊临沂人。初仕梁元帝,梁亡入周,後封石泉县子。
庾信,南阳新野人。初仕梁,梁亡入周,积封至义城县侯。子立嗣。
颜之推,琅琊临沂人。周时以太子侍读。天元即位,封平阳县公。隋时,进钜野郡公。
梁彦光,安定乌氏人。以从平齐功,积封至华阳郡公。
樊叔略,陈留人。以从平齐功,封清乡县公。隋时,进爵安定县公。
燕荣,弘农人。以从平齐功,封高邑县公。
蒋昇楚国平河人。以功封高城县子。
隋开皇中,制国王、郡王、国公、郡公、县公、侯、伯、子、男,凡九等(樊子盖进爵封为济公,言其公济天下,特为立名,无此郡国);至炀帝,唯留王、公、侯三等,馀并废之。皇伯叔、昆弟、皇子,是为亲王,及大长公主、长公主,皆置官属。亲王置师、友、文学、长史、司马、谘议掾、主簿、录事、功曹、记室,户、仓、兵、骑、法、士等曹参军、东西閤祭酒参军事、典签等员。嗣王则无师、友(诸王以下皆置官属,各递减)。炀帝更令王府参军为诸司书佐,属参军则置以属为名。改国令为家令,馀以国为名者皆去之。诸公主各置家令、丞、主簿、谒者、舍人等员。郡主唯无主簿。
◎隋宗室王
蔡景王整,隋文帝次子。周武帝战死,隋受禅追封。子智积嗣。
滕穆王瓒,文帝弟。帝受禅封。子纶嗣,炀帝时,废徙珠崖,後归唐,封怀化县公。
诜,纶弟。袭封滕王,隋末为宇文化及所杀。
道宣王嵩,文帝弟。周时蚤卒,隋初追封。子静嗣。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