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 卷三百一 物异考七(2)
永隆元年冬,东都饥。 永淳元年,关中及山南州二十六饥,京师人相食。垂拱三年,天下饥。 大足元年春,河南诸州饥。景龙二年春,饥。 三年三月,饥。 先天二年冬,京师、岐、陇、幽州饥。 开元十六年,河北饥。 乾元三年春,饥,米斗钱千五百。 广德二年秋,关辅饥,米斗千钱。永泰元年,饥,京师米斗千钱。 贞元元年春,大饥,东都、河南、河北米斗千钱,死者相枕。二年五月,麦将登而雨霖,米斗千钱。 十四年,京师及河南饥。 十九年秋,关辅饥。 元和七年春,饥。 八年,广州饥。 九年,春关内饥。 十一年,东都、陈许州饥。 长庆二年,江淮饥。 太和四年,河北及太原饥。 六年春,剑南饥。 九年春,饥,河北尤甚。 开成四年,温、台、明等州饥。 大中五年冬,湖南饥。 六年夏,淮南饥,海陵、高邮民於官河中漉得异米,号"圣米"。 九年秋,淮南饥。 咸通三年夏,淮南、河南饥。 九年秋,江左及关内饥,东都尤甚。 乾符三年春,京师饥。 中和二年,关内大饥。 四年,关内大饥,人相食。 光启二年二月,荆、襄大饥,米斗三千钱,人相食。 三年,扬州大饥,米斗万钱。大顺二年春,淮南大饥。 天祐元年十月,京师大饥。
宋明道二年,南方大旱,种粒皆绝,人多流亡,因饥成疫,死者十二三,官作粥糜以饲之,然得食者辄死,墟里几为之空。 建炎元年,汴京大饥,米升钱三百,一鼠之直数百钱,人啖道殣,骼无馀胔,取水藻、春槐叶以食。 三年,山东郡国大饥,人相食。时金虏陷京东诸郡,民聚为盗,至车载乾尸为粮。 绍兴元年,行在、越州及东南诸路郡国饥(令郡发常平仓粟以振,劝分,禁遏籴)。淮东、京东西流民聚常州、平江府者多殍死(亦令各郡振之)。 二年春,两浙、福建饥,米斗千钱(令宪臣移广粟以振)。时军饟繁急,民益艰食(诏漕江东西上供粟给军饟,以宽浙民)。三年,吉郴道州、桂阳监饥(皆令宣论使振之。流民之聚湖南者,令宪臣振之)。 五年,湖南大饥,殍死、流亡者众(诏移粟灭赋,令漕臣振之)。夏,潼川路饥,米斗二千,人食糟糠。兴元饥,民流於果、阆(令漕臣振之)。秋,温、处州饥(漕闽粟万石以振)。 六年春,浙东、福建饥,湖南、江西大饥,殍死甚众,民多流徙,郡邑盗起(令帅臣、部使者振粟劝分,且漕广粟以助)。夏四月,蜀亦大饥,米斗二千,利路倍之,道殣枕籍(令帅臣赈粟蠲赋。是岁,果州守臣宇文彬献《禾粟九穗图》,吏部侍郎晏敦复言:"果、遂饥民未苏,不宜导谀。"坐黜爵)。 七年夏,钦、廉、邕州饥(令常平使者赈粟)。 九年,江东西、浙东饥,米斗千钱,饶、信州尤甚(合出常平粟以赈)。 十年,浙东、江南荐饥,人食草木(令户部条赈饥事,下之诸路)。 十一年,京西、淮南饥(令通商移粟)。 十五年,汀、虔州以盗妨农(令郡县赈粟贷种)。 十八年冬,浙东、江、淮郡国多饥(令诸道常平使者赈粟),绍兴府大饥,民之仰哺于官者二十八万六千人,赈之不给,人食糟糠、草木,殍死殆半。流民渡江至行都,事上闻,令临安府赈遣复业。 十九年春、夏,绍兴府饥流如初。明、婺州亦饥(令常平使者赈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