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史方舆纪要 卷三十四 山东五(8)
冠县府西南百里。西南至北直大名府六十里,南至北直南乐县百十五里。春秋晋冠氏邑。汉馆陶县地,属魏郡。隋开皇六年,始析置冠氏县,属魏州。唐初,属毛州。贞观初,仍属魏州。宋属大名府。元属东平路。至元六年,升为冠州。明初降为县,改属东昌府。今城周四里,编户二十七里。
○冠氏城在县北。春秋时晋邑也。哀十五年,传晋人伐卫,齐为卫故,伐晋冠氏。杜预曰:冠氏即馆陶也。隋因置冠氏县。唐建中初,朱滔入魏境,攻拔冠氏,与田悦相恶也。既又屯兵冠氏,以逼魏州。皆此。金人移于今治。
黄城在县南。《括地志》:冠氏南有黄城,亦以黄沟为名,本赵邑,后属魏。《史记·齐世家》:宣公四十三年,田庄子伐晋,毁黄城。又《赵世家》:敬侯八年,拔魏黄城。又肃侯十七年,围魏黄城,不克。《读书记》:汉陈留郡有外黄县,魏郡有内黄县,而山阳郡有黄县。元康中,□□□□□□□□□。俱在大河旁,为魏、赵、齐战争之地。王氏云:苏秦说齐:赵袭魏之河北,烧棘蒲,队黄城。此河北之黄城也,在冠氏南十里。苏代约燕王:决白马之口,魏无黄、济阳。此河南之黄城,在考城县东二十四里。按《志》云:苏秦所言之黄,当是内黄县。今外黄城,见河南杞县。
清渊城在县北。汉县,属魏郡。晋属阳平郡。永嘉初,苟?击破群盗汲桑于东武阳,桑退保清渊,是也。后魏仍属阳平郡。北齐属清河郡。隋属贝州。唐避讳,改曰清水县。贞观元年,省县入冠氏县。
○卫河在县西北。自直隶大名府流入界,又东北入馆陶县境。旧有吉固堤,在县西。○屯氏故河,在县东南二十五里,今为平陆。
○清水堡在县东北四十里。唐初,置清水县,属毛州。贞观初,省入冠氏县。今亦为清水堡城。
附见:
东昌卫在府治南门。宣德五年建。今亦置东昌卫,又有左右二所。
平山卫在府治东。洪武五年建。《志》云:城中有二阜,谓之平山,明初建卫于此,因名。今亦置平山卫。临清州府西北百二十里。东北至济南府德州三百五十里,西北至直隶冀州二百七十里,西至直隶广平府百二十里,南至直隶大名府百五十里。春秋时卫地。战国时,为赵之东鄙。秦属东郡。汉属魏郡。晋属阳平郡。后魏因之。隋属贝州。大业初,属清河郡。唐仍属贝州。大历中,改属瀛州。贞元中,属贝州。宋属大名府。金属恩州。元属濮州。明洪武二年,属东昌府。弘治二年,置临清州编户四十一里,领县二。今仍曰临清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