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礼注疏 卷四十二 士虞礼第十四(上)(8)
设一鉶于豆南。鉶,菜羹也。
[疏]注“鉶菜羹也”。○释曰:此对泰是湆羹。
佐食出,立于户西。馔已也。今文无“于户西”。
[疏]“佐食”至“户西”。○注“馔已”至“户西”。○释曰:“佐食出”者,以无事不可以空立,故出立于户西。不从今文无“于户西”三字者,若无,此文不知立之所在,故不从也。
赞者彻鼎。反于门外。祝酌醴,命佐食启会。佐食许诺,启会,却于敦南,复位。会,合也,谓敦盖也。复位,出立于户西。今文启为开。
[疏]“祝酌”至“复位”。○注“会合”至“为开”。○释曰:《特牲》、《少牢》直言酌奠,不言酌醴者,以彼直有酒,故不言酒,是酒可知。此酒、醴两有,今所奠者醴,故须言醴也。若然,彼单酒,此两有者,以其同小敛、大敛、朔月迁祖、祖奠、大遣奠等皆酒醴并有,故此虞之丧祭亦两有,异於吉祭也。
祝奠觯于鉶南,复位。主人再拜稽首。复位,复主人之左。
[疏]“祝奠”至“稽首”。○注“复位”至“之左”。○释曰:云“复主人之左”者,上主人倚杖入,祝从在左,不见祝更有位,故复主人左也。
祝飨,命佐食祭。飨,告神飨。此祭,祭於苴也。飨神辞,记所谓“哀子某,哀显相,夙兴夜处不宁”,下至“適尔皇祖某甫尚飨”是也。
[疏]“祝飨命佐食祭”。○注“飨告”至“是也”。○释曰:下云“祝祝卒”,注云:“祝祝者,释孝子祭辞。”又下文迎尸后,尸堕祭,云“祝祝,主人拜如初”,此等三者皆有辞。此文飨神引记者,是阴厌飨神辞,下文迎尸上释孝子辞者,经记无文,案《少牢》迎尸祝孝子辞云:“孝孙某,敢用柔毛刚鬛,嘉荐,普淖,用荐岁事于皇祖伯某,以某妃配某氏,尚飨。”此是释孝子辞。此迎尸上释孝子辞,宜与彼同。但称哀为异,其迎尸后祝辞者,即下记飨辞,云“哀子某,圭为而哀荐之,飨”,郑注云:“飨辞,劝强尸之辞也。”凡吉祭飨尸曰“孝子”。是以《特牲》迎尸后云“祝飨”,注云:“飨,劝强之也。”其辞取於《士虞记》,则宜云“孝孙某圭为孝荐之飨”是也。下二虞卒哭,记皆有辞,至彼别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