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卷五百一十一 ◎宗亲部一
○祖父母
《释名》曰:祖,祚也;祚,先也。
《礼记路曲礼》曰:逮事父母,则讳王父母;不逮事父母,则不讳王父母。
《毛诗路商颂》曰:无念尔祖,聿修厥德。
《汉书》曰:路温舒字长君,从祖父受历数、天文也。
《后汉书》曰:虞诩,陈国人。祖父为郡县狱吏,务在宽恕。尝称曰:"东海于公高为里门,而其子定国卒至丞相。吾治狱六十年,虽不及于公,子孙何得不为九卿?"故字诩曰升卿。后迁仆射尚书令。
《晋书》曰:何曾侍武帝宴,退告其子道曰:"国家应天受命,创业垂统。吾每侍宴,未尝闻经国远图,惟说平生常事,非贻厥孙谋之兆也,后嗣其殆乎?此吾子孙之忧。汝等犹可没。"指孙曰:"此辈必遇乱亡。"及遵之子绥死,兄嵩哭之曰:"吾祖其殆圣乎?"
又曰:李密字令伯。父早亡,母改醮。祖母刘抚养,密奉事以孝谨闻,有暇则讲学忘疲。师事谯周,门人方之游、夏。大始初,征为太子洗马。密以祖母老,上表云:"臣无祖母,无以至今日,祖母无臣,无以终馀年。母孙二人,更相为命。臣密今年四十四,祖母年九十六,是臣尽节於陛下之日长,而恭事於刘之日短。" 刘终后,复为太子洗马。
又曰:王爽字季明。强正有志,历侍中。尝与会稽王道子饮,道子醉,呼爽为小子。爽曰:"亡祖长史与简文帝为布衣之交,亡姑亡姊伉俪二宫,何小子之有?"
又曰:苻生字长生,健第三子。幼而无赖,祖洪甚恶之。生无一目,为儿童时,洪戏之曰:"吾闻瞎儿一泪,信乎?"生怒,引佩刀自刺出血,曰:"此亦一泪。"洪大惊,鞭之。生曰:"性耐刀槊,不堪鞭棰。"洪曰:"吾将以尔为奴。"生曰:"可不如石勒也。"洪惧,跣而掩其口。
《陈留志》曰:范乔字伯山。年二岁,祖父馨临终执其手曰:"恨不见汝成人。"因以所用砚与之。至五岁,祖母以告乔,乔便执砚流涕。
《江蕤别传》曰:蕤年十一,始樗蒲。祖母费为说往事,有博弈破业废身。於是弃五木,终身不以为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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