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卷五百五十五 ◎礼仪部三十四
○葬送三
《晋中兴书》曰:东海王越妃裴氏,痛越棺柩被焚,乃招魂,葬越於丹徒。中宗以为非礼,下诏曰:"夫冢以藏形,庙以安神。今世招魂葬者,是埋神也。其禁之。"
《后魏书》曰:韩延字显宗,为虎牢镇将。初,延曾往柏谷坞,有鲁宗之墓,有终焉之志。因谓子孙曰:"我不劳向北代葬也,即可就此。"子孙从其言。
崔鸿《后燕录》曰:赵秩字武,汲郡朝歌人也。轻财好施。邻人李玄度母死,家贫无以葬。秩谓其兄曰:"赴死救不足,仁之本也。"家有二牛,以一牛与之,玄度得以葬。他年,秩夜行,见一老母,遗秋金一饼,曰:"子能葬我,是以相报。子五十已后当富贵不可言。勿忘玄度也。"
《宋书》曰:谢方明父冲为孙恩所杀,伯父邈守吴兴,又为孙恩党害之。方明体素羸弱,而勇决过人。结邈门生,讨其党,悉擒,手刃之。时乱后,吉凶礼废。方明合门遇祸,资产无遗,而营举之功尽力数月,葬送并毕。平世备礼,无以加也。
《南史》曰:王思远少无仕心。宋建平王景素辟南徐州主簿,深见礼。素景被诛,左右离散,思远亲视殡葬,手种松柏,与庐江何昌寓上表理之。
《宋书》曰:王徽少好学。弟僧谦亦有才誉,为太子舍人,遇疾,徽躬自处疗。而僧谦服药失度,遂卒。徽深自咎恨,发病,不复自疗,哀痛僧谦不能已。以书告灵。僧谦卒后四旬而徽终,遗令薄葬,不设轜旐、鼓挽之属,施五尺床为灵,二宿便毁。
又曰:范泰卒,初议赠开府。殷景仁曰:"泰素望不重,不可拟议。"台司竟不果。及葬,王弘抚棺哭曰:"君生平重殷铁,今以此为报。"
沈约《宋书》曰:吴逵,吴兴乌程人。经荒馑,继以疾病,父母兄弟嫂及郡群从小功之亲男女死者十三人,惟逵妻获全。家徒四壁立,冬无被袴。昼则佣赁,夜则伐木烧砖。妻亦同逵此诚。期年中,成七墓十三棺。
《南史》曰:顾宪之仕齐,为衡阳内史。先是,郡境连岁疾疫,死者大半,棺椁尤贵,悉裹以苇席,弃之路旁。宪之下车,分告属县,求其亲党,悉令殡葬。其家人绝灭者,宪之出公禄,使纲纪营护之。又土山人有病,辄云先亡为祸,皆开冢剖椁,水洗枯骨,名为"除祟"。宪之晓谕,为陈生死之别,事不相由,风俗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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