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卷七百四十九 ◎工艺部六
○书下
古文
王隐《晋书》曰:荀勖领秘书监,始,书师锺朗法。太康二年,得汲郡冢中古文竹书,勖自撰次注写以为《中经》,别在秘书,以较经传阙文,多所证明。
《书断》曰:古文者,黄帝史苍颉所造也。颉首有四目,通於神明,仰观奎星圜曲之势,俯察龟文鸟迹之象,采乎众美,合而为字。是曰古文,《孝经援神契》云"奎主文章,苍颉放象"是也。夫文字者,总而为言,包意以名事也;分而为义,则文者祖父,字者子孙。得之自然,备其文理,象形之属,则为之文;因而滋蔓,母子相生,形声、会意之属,则谓之字。字者,言孳乳浸多也。题於竹帛谓之书。书者,如也,舒也,纪也。
又曰:魏卫觊,字伯儒,河东安定人。官至侍中。尤工古文,笔迹精绝。魏初淳古文者,出於邯郸淳。伯儒写淳古文《尚书》,以示淳,淳不能别。
篆书
《汉书》曰:元帝善史书。(史籀所作大篆。籀,音纣。)
《续汉书》曰:灵帝置鸿都门,诸生能为尺壁赋,及以工书鸟篆相课试,至千人焉。
《魏略》曰:邯郸淳,善苍颉虫篆、许氏字指。
《后魏书》曰:窦遵善楷、篆。北京诸碑,及台殿楼观门题,多其书也。
《书断》曰:秦李斯妙六篆,始省改之为小篆,著《苍颉篇》七章。虽帝王质文,世有损益,终以文代质,渐就浇醨。则三皇结绳,五帝画象,三王肉刑,斯可况也。古文可为上古,大篆为中古,小篆为下古。三古谓之实,草隶渭为华。妙极於华者,羲、献;精穷於实者,籀、(籀,史籀。)斯。始皇以和氏之璧琢而为玺,令斯书其文。今泰山、绎山及秦望等碑,并其遗迹,谓国之伟宝,百世之法式。斯小篆入神,大篆入妙。
《书断》曰:大篆者,周宣王大史史籀所作也。或云:柱下史始变古文,或同或异,谓之为篆。篆者,传也,传其物理,施之无穷。甄酆定六书,三曰篆书;八体书法,一曰大篆。又《汉书路艺文志》《史籀》十五篇,盖此也。
又曰:《吕氏春秋》云"苍颉造大篆",非也。若苍颉造大篆,则置古文何地?即籀、篆,盖其子孙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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