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子语类》卷二十一 论语三(上)(5)

2016-05-19  |  

  问"尽己之谓忠"。曰:"尽己只是尽自家之心,不要有一毫不尽。如为人谋一事,须直与它说这事合做与否。若不合做,则直与说这事决然不可为。不可说道,这事恐也不可做,或做也不妨。此便是不尽忠。信即是忠之见於事者。所以说'忠信,内外也',只是一物。未有忠而不信者,亦未有信而不出於忠者。只是忠则专就发己处说,信则说得来周遍,事上都要如此。"问"忠信为传习之本"。曰:"人若不忠信,便无可得说,习个甚么!"〔僩〕

  林正卿问"尽己之谓忠,以实之谓信"。曰:"自中心而发出者,忠也;施於物而无不实者,信也。且如甲谓之甲,乙谓之乙,信也;以甲为乙,则非信矣。与 '发己自尽,循物无违'之义同。"又问:"'维天之命,於穆不已,忠也',与尽己之忠如何?"曰:"不同。曾子答门人一贯之问,借此义以形容之耳。"〔人杰〕

  问:"'尽己之谓忠,以实之谓信。'信既是实,先生前又说道忠是实心,不知如何分别。"曰:"忠是就心上说,信是指事上说。如今人要做一件事,是忠;做出在外,是信。如今人问火之性是如何,向他说热,便是忠。火性是热,便是信。心之所发既实,则见於事上皆是实。若中心不实,则见於事上便不实,所谓'不诚无物'。若心不实,发出来更有甚么物事!"〔贺孙〕

  忠就心上看,信就事上看。"忠信,内外也。"集注上除此一句,甚害事!〔方子〕(集注诸事。)

  某一日看曾子三省处,集注说亦有病,如省察已做底事。曾子省察,只当下便省察,俯视拱手而曰:"为人谋而不忠乎?"〔节〕

  问:"集注云,三句又以忠信为本。窃谓传习以忠信为本,少间亦自坚固。"曰:"然。但此一篇,如说'则以学文','就有道而正焉'之类,都是先说一个根本,而后说讲学。"〔寿〕

  伯丰举程先生曰:"人道惟在忠信,'不诚无物'。诚便是忠信否?"曰:"固是。"至之问:"集注说:'三者之序,又以忠信为传习之本。'"曰:"大抵前面许多话,皆是以忠信为本之意。若无忠信,便不是人,如何讲学!"〔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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