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泉乡礼》卷六 保甲

2016-06-03  | 王安 保甲 粉牌 

  凡一社之内,一家为一牌,十牌为一甲,甲有总。十甲为一保,保有长。为保长者,专一倡率甲总防御盗贼,不许因而武断乡曲。推选才行为众所信服者充之,或即以约正带管。保甲本明道程子为晋城令时保伍法也。其法:量乡里远近为保伍,使之力役相助,患难相恤,奸伪无所容,孤茕老疾者责亲党使无失所,行旅出于其途者疾病皆有所养。及王安石行保甲法,则督民操练,使自备衣甲器械,天下始骚然矣。故今以乡约为主,有可推选者立为保长。如无其人,即以约正为之。长联乎总,总联乎牌,牌联乎家,大小相维,善恶相核,一社之内,恶少自无所容。一遇盗警,保长统率各甲防截追捕。其设置之费,除粉牌所用者不多、令一牌内十家攒置外,其于乡社前量行起立望台,土基亦令社夫自筑。或起更楼一座,则量行盖造。买办锣鼔及造册纸张之类,俱约正、约副与富家自备,俱不许科扰于民。立法大要,在于保安良善、消弭盗贼而已。中间有愚昧妄自惊疑及邻乡彼此平素不和者,乡先生及教读等务委曲开谕之。仍各给告示通知。

  凡立牌有三:一曰戒谕,二曰沿门,三曰十家。

  戒谕者置于社。一、钦奉太祖高皇帝戒谕。立牌一面,长一尺二寸,广如之。大书六语于上,置于乡社或乡校,行乡约,则社祝读之。不必家至户到皆立此牌,徒为文具。

  戒谕牌式

  钦 孝顺父母,尊敬长上

  奉 和睦乡里,教训子孙

  戒 各安生理,莫作非为

  谕

  沿门者登于册。

  一、各家俱用方尺纸牌照式明白书写,置门楣上,以便乡老查考。约正、约副公同保长人等造册,次第书之。一样三本,约正、乡老、保长各执其一。如约正即为保长,则一样二本。每家之后,量留半页,以备陆续开报。

  各家门面牌式

  某府州县某处某乡社如寺观庵院,亦仿此

  一、户某人(系某卫所某官下舍余,或某总小旗甲下军余,或某坊都、某坊厢里长某下军、民、匠、灶等籍。若系僧道,亦仿此

  男子几丁,某人(系官吏,某人作何生理。

  某人在某处买卖,某人(系生员,某人(有何手艺,某人(见当某役,某人(有何残废疾。

  妇女几口(无则不开。

  一、田若干亩,该粮若干石斗。

  一、房屋门面几间或自已置买,或典赁某人屋住。

  一、寄住客某人系某府州县人,某年月日来家典住,或寄歇,作何生理,或在某衙门干某勾当,或为人佣工,陆续开报。

  一、牛若干头。

  一、马若干匹。已上三条,无则不开。

  右件,除城内居人士夫群聚,礼义素明,宜自有处,不必编牌。或都会繁华,人烟辏杂,则酌而行之。城外不问关厢镇店,不问军卫有司,不问庵堂寺观,不问深山穷谷,通行开报册。除十岁以下小儿不报,十岁以上者,俱上牌册。凡五丁,出一丁上十家牌,轮当甲总,盖取四人营运以治内、一人守望以治外之意也。大家则析。如有人十丁,则取二丁上牌。有二十丁,则取四丁上牌。五十丁,则取五丁上牌。小家则并。如止有人三四丁不足五丁者,则相并之,务足五丁之数。保长、约正、约副、教读、乡老、社祝之家,俱免轮当甲总。其寺观庵院,或游僧抄化,或住持道众,俱要明开下落。若在荒野园圃住居者,则开系某人产业,一体上册。若册内无名,即系乡约不取,保甲不容,自外于王化者也。卫屯营或独设一地,或与民相搀,俱不得纷更,军民一体编告。正军并城操及跟某官常川役占者,俱明白开除,免上十家牌轮当甲总。与社相近者,即附入社内。其各州县及军屯原设地方火甲营长等项,俱仍旧,以应承接递及官府公事差遣。其新编保长之属,各乡以闻于在城四大馆,转达有司,优免身役,毋致劳扰。

  十家者轮于甲

  一、各家沿门开报小牌,约正、约副公同教读编造成册,乃以十家为一甲,共为一大牌。每五丁抽一丁精壮者上牌,轮当甲总。十甲则为一保。皆保长统领之。各甲不立甲头者,所以防胁制侵扰之弊也。惟使之日相轮当甲总,则无弊矣。

  十家牌面式

  某县某坊乡图第几甲

  上甲尾某人。

  本甲一户某人,男子几丁,某人轮当甲总。

  本甲一户某人,男子几丁,某人轮当甲总。

  本甲一户某人,男子几丁,某人轮当甲总。

  本甲一户某人,男子几丁,某人轮当甲总。

  本甲一户某人,男子几丁,某人轮当甲总。

  本甲一户某人,男子几丁,某人轮当甲总。

  本甲一户某人,男子几丁,某人轮当甲总。

  本甲一户某人,男子几丁,某人轮当甲总。

  本甲一户某人,男子几丁,某人轮当甲总。

  本甲一户某人,男子几丁,某人轮当甲总。

  下甲头某人。

  右件,十家共置一大牌,照式开写。日轮一家当甲总,沿门晓谕,因而审察各家动静,但有面目生疏之人、踪迹可疑之事,及违条约不听劝谕者,即行报官究治。或有隐匿,十家连罪。

  乃以八事纠察在社之民而劝惩之

  一曰遵戒谕。甲内俱要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和妇顺。善相劝勉,恶相规戒。患难相恤,出入相友。小心以奉官法,勤谨以办国课。皆仰遵圣制戒谕之意也。但有不遵条约者,务要互相劝导。果不听改,禀官罚治。凡有水火盗贼,俱要齐心并力救护。

  二曰慎宥罚。甲内但有平日习为奸盗,及窝通贼党、容寄贼赃者,同甲俱要首报在官,许其改过自新。凡遇警窃,即于此辈中挨查。但有隐匿,甲内坐以知情重罪。若有赌博无籍教唆健讼,造言生事,诈称名目恃强凌弱,受人投献,或烧香聚众习为鬼教,与私通外国透漏边情,而同甲不行劝阻,及劝阻不听而不禀告官司者,悉重加罚治。其稔恶不改者,即便捕送官司,明正典刑。违者约正、约副、保长一体连坐。

  三曰联守望。甲内各家轮当甲总者,俱要备器械,置锣鼓。但有盗警,一家击鼓,各家相连齐击。一巷击鼓,各巷相连齐击。但闻警鼓,各家男妇大小,俱执器械出于门首排立。其丁壮上十家牌者,遇有奔贼,即要齐出并力截捕。但有后期不赴者,同甲举告官司,量加罚治。其社前锣鼓及悬于更楼者,闻盗发,乱击之。旁村乡社始闻者,以一击为节,次二,次三。俄顷之间,声布百里。皆发丁壮上十家牌者,严守险要。故守望相连,而盗贼无可逃也。其或藩篱太分,尔汝太别,东邻被盗而西邻闭户,南村杀人而北村袖手,此家失盗而彼家接买,此乡捕捉而彼乡窝隐者,事宜密报四隅大馆,以凭禀官惩治。

  四曰时操练。甲内遇有盗警,保长、约正人等点闸壮丁上十家牌者,各执戈戟听阅练,鸣锣击鼓以操习之。操必于早晨。操已,归服旧业。其不听操练者,必罚。

  五曰严约束。保内大小人家,凡有故而出者,须赴约正、保长处报知,返则告销。俱不得轻自出入。敢有不告而出及朝在而夕遁者,约正人等根究来历,果涉违法,送官惩治。

  六曰稽去住。保内已经编造甲之后,或有寄住客商,或有流移寓户,或新近因饥荒各处逃来潜住者,俱不必逐离,不时于册内陆续开报,年终一并通算,计要见尚在者几人、已去者几人、新来者几人。但有面目生疏之人、踪迹可疑之事,即便阻逐。故纵者,事发,约正、保长人等一体有罪。

  七曰恤困穷。保内如有残废病弱及贫薄无倚之人,各责令亲党收养,毋令失所。如无亲党,许编入有财力之家壮丁内夹带。如一牌夫下有四丁,强壮者即夹带残弱一人于内。凡守望备警,仍量存之,不得需索帮补。

  八曰防行旅。保内常禁宵行夜游,每一更三点禁人行。各于闾巷之间设为鹿角之类,以断行路。仍击木柝以传更。及五更三点放人行,即除去之。其有行旅止宿者,除执节公使及官使、或公差有明文者不察外,如国有大故,遥闻寇戎大丧,恐有奸非,则令合守闾巷。如有过客异常,虽单骑孤囊,或为僧道服饰,变诈多端,务使人不疑者,决是盗贼,量行擒捕,送官惩治。若无干碍之人偶来宿歇,则道之出境;或染疾病,共养视之。

  凡保长统领牌甲,其法甚约,其治甚广。盖军民之均编,则纪纲之操纵可举;村社之详明,则公事之勾摄可据;丁力之多寡,则粮差之分派可执;生理之虚实,则行止之善否可稽;牛马之有无,则赈济之等第可别;往来之稽验,则讼狱之曲直可凭;正长之得失,则里老之公私可分;盗贼之有无,则乡村之臧否可识;彼此之联络,则逃移之实数可查。因是而修之,裒其多而益其寡,则徭役可均。因是而修之,连其伍而制其什,则外侮可御。因是而修之,警其薄而劝其厚,则风俗可淳。因是而修之,导以德而训以学,则礼乐可兴。小而一县,大而一州,不必更立法制,固已如指诸掌矣。凡有司,宜与四隅大馆遥领乡约着实举行,润色而修举之,毋徒为纸上虚言,则治化可以不劳而致矣。

  凡有寇变,各保彼此相援,有司亦出兵助之。或张威以挫其锋,或设伏以要其归路,务使以逸待劳,不为所诈。寇平之日,有司必加重赏。

  凡立十家甲牌,专为止息盗贼。若使每甲各自纠察甲内之人,不得容留盗贼,上甲如此,下甲复如此,城郭乡村无不如此,以至此县如此,彼县如此,远近州县无不如此,则盗贼亦何自而生?夫以一甲之人而各自纠察十家之内,为力甚易。使一甲而容一贼,十甲即容十贼,百甲即容百贼,千甲即容千贼矣。众贼至于千百,虽起一县之兵而剿除之,为力固已甚难。今有司往往平日不严十家之法,及至盗贼充斥,却乃兴师动众,欲于某处屯兵、某处截捕,不治其本而治其末,不为其易而为其难,皆由平日怠忽因循、未尝思念及此也。自今务令各甲各自纠察,甲内有平日习为盗贼者,除送官外,其或遇恶未稔、尚可教戒者,照依牌谕报名在官,令其改化自新,时加点名省谕,甲总轮流沿门觉察。如此,则奸伪无所容而盗贼自可息矣。

  凡保甲所以不行者,其弊端有三:一曰壮丁上牌人惧佥名辗转为军,甲可乙否,不肯编造。二曰保长、约正人之善静无能者不喜承当,或有喜功生事,借此营私,身有过恶,借此掩覆,则乐为之人心不服,建立不成。三曰盗贼之徒犯约之过,有告报在官,他日报仇,反陷不测。若有司于编造之时明出告示,破其疑惑,有告报窝盗赌博非为等事,给与执照,则人必乐于行矣。若保甲巡防戒谕著有成效者,县官备礼,亲造其庐,重加奖励。

  右件出阳明王氏保甲条约,参以《大学衍义补》及保甲条件等书。有司遥加领辖,务以明道为法、王安石为戒。毋得指此科罚点闸,以致扰民。

  网友观点
    很菜
    好文
《“泰泉乡礼”卷六 保甲》摘要:、约副与富家自备,俱不许科扰于民。立法大要,在于保安良善、消弭盗贼而已。中间有愚昧妄自惊疑及邻乡彼此平素不和者,乡先生及教读等务委曲开谕之。仍各给告示通知。 凡立牌有三:一曰戒谕,二曰沿门,三曰十家。...
相关文章一败涂地
《民国春秋》在线阅读(总目录)
《民国春秋》第四卷 第四十七章 无奈的“金刚计
《民国春秋》第四卷 第四十六章 经营“家天下”
《民国春秋》第四卷 第四十五章 大军进藏
《民国春秋》第四卷 第四十四章 残喘台湾
《民国春秋》第四卷 第四十三章 海南岛战役
《民国春秋》第四卷 第四十二章 山倒西南
《民国春秋》第四卷 第四十一章 开国大典
《民国春秋》第四卷 第四十章 进军华南
《民国春秋》第四卷 第三十九章 鏖战大西北

最近更新

 
热点推荐
在线背单词
小学数学
电子课本
在线识字
关于我们 |  我的账户 |  隐私政策 |  在线投稿 |  相关服务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2-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小精灵儿童网站
联系我们(9:00-17:00)
广告和商务合作qq:2925720737
友情链接qq:570188905
邮件:5701889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