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孝》芦衣顺母
古文:
周闵损,字子骞,早丧母。父娶后母,生二子,衣以棉絮,妒闵损,衣以芦花。一日,父令损御车,体寒失鞭,父察知其故,欲出后母,损曰:鈥溎冈谝蛔拥ィ溉ト雍b澓竽肝胖浠诟摹
诗赞:
闵氏有贤郎,何曾怨后娘。
车前留母在,三子免风霜。
译文:
春秋时期鲁国的闵损,字子骞(孔子的弟子,以德孝著称),幼年时母亲就死了。父亲续娶了后妻,后母又生了两个儿子。(冬天)继母给两个亲儿子穿着用棉花填絮做的冬衣,因为厌弃闵损,给他穿用芦花填絮的鈥溍嘁骡潯R惶欤盖壮雒湃勉伤鸺萦沓担伤鹨蛏硖搴浞⒍叮稚孤涞厣希ㄒ虼吮桓盖妆薮颍蚱泼抟路⑾致ǎ8盖椎弥伤鹗艿脚按螅莸艉笃蕖c伤鹎蟾盖姿担衡溋粝履盖祝皇俏乙桓龊⒆邮芾洌桓献吣盖祝龊⒆佣家ざ场b澕棠柑担⒓椿诤拗恚哟烁墓
《“二十四孝”芦衣顺母》摘要:寒冷发抖,将缰绳坠落地上因此被父亲鞭打,打破棉衣发现芦花。父亲得知闵损受到虐待后,要休掉后妻。闵损求父亲说:留下母亲,只是我一个孩子受冷;赶走母亲,三个孩子都要挨冻。继母听说,立即悔恨知错,从此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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