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郑州体育、艺术特长生小升初招生政策(5)
八、有关要求
(一)小学应届毕业生升初中体育尖子生、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招生学校要成立体育尖子生、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落实招生政策,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招生学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组织专业测试,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专业初试合格的学生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招生学校务必将特长生专业测试流程及专业录取办法提前告知学生与家长。
(三)未参加市中招办体艺组组织的体育专业初试或专业初试不合格的学生,各招生学校不得以体育尖子生的名义录取。
(四)各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特色学校(班)、艺术团录取的学生必须经市中招办体艺组审核并报市中招办备案。
(五)2016年,将继续执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特色学校(班)、艺术团绩效考核制度。对所录取的特长生在校期间专业成绩进行动态管理,依据绩效,制定下一年度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对绩效考核不达标的学校,将逐年减少招生计划直至停止该校特长生招生。
九、招生计划
市内各区教育局根据市教育局下达的特长生招生计划,结合本区各区属初中学校实际情况,分解下达各校特长生招生计划并参照本通知相关要求组织实施,于2016年8月31日前将录取结果报市中招办体艺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