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对家庭暴力说“不”

2005-08-13  | 广西 壮族 暴力 
  11月25日是“消除对妇女的暴力国际日”。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妇联不完全统计,2001―2003年,全区妇联系统共接到家庭暴力投诉案件9500多件,占信访案件的30%,部分县甚至高达50%以上。2004年1―9月,全区妇联系统共接到家庭暴力投诉案件1700多件,占信访案件的26%。在这些家庭暴力投诉案件中,受害者均受到轻微伤以上的伤害,而且遭受经常性的暴力伤害。
  对此,自治区妇联在推动反家庭暴力的做法主要有,一是通过信访接待、解答家暴受害者咨询,调解处理家庭暴力投诉,并实行首问负责制。同时,协调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处理家暴投诉,并做好监督。二是通过广西妇女法律援助部29名法律援助志愿者为来投诉的家暴受害妇女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三是积极推动人大立法。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建议稿),目前,广西区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已反馈《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定》(讨论稿)。四是进行参与式反家暴社会性别培训。今年在自治区级的对媒体、大众传媒的培训项目扩展到8个县,举办参与式培训七期共210人参加。五是继续加大反家暴宣传力度,如与媒体联合报道典型家暴案件,营造全社会反家暴氛围。 
  此外,广西妇女理论研究会也在为推动广西反对和消除家庭暴力作出积极努力,该会一直配合广西区妇联开展各式各样的社会性别意识与反家庭暴力培训,从2003年8月开始,研究会与香港乐施会合作开展了《建立广西教育工作界社会性别培训力量》项目,推动社会性别平等知识走进高校。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广西财经学院,在该校黄约副教授的努力下,《社会性别平等基本知识》选修课在该校成功开设并赢得了在校大学生的欢迎。(何玲)

“中华女性网”2004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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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对家庭暴力说“不”》摘要:的暴力伤害。 对此,自治区妇联在推动反家庭暴力的做法主要有,一是通过信访接待、解答家暴受害者咨询,调解处理家庭暴力投诉,并实行首问负责制。同时,协调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处理家暴投诉,并做好监督。二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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