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三创”精神 构建和谐教育
一、构建和谐教育,必须弘扬创业精神,全面促进我市教育协调发展
加强农村教育,促进均衡发展。加强农村学校建设,特别是加快薄弱学校的改造,是当前教育均衡发展的重点和难点。要继续开展农村学校布局调整工作。要积极扶持薄弱学校。努力提高农村学校师资整体素质。新师资配备坚持面向农村学校。积极鼓励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在生活待遇、职务岗位评聘等方面适当向农村教师倾斜,提高农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激发农村教师队伍的活力。完善教育体系,促进协调发展。
二、构建和谐教育,必须弘扬创新精神,不断推进我市教育跨越发展
加快推进办学体制改革。义务教育,要坚持以政府举办为主、社会力量办学为辅;非义务教育,按照存量不减、增量放开的原则,实行更加灵活、开放、多样的办学体制。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学格局。鼓励优质学校采取多种形式放大优质教育资源,鼓励社会有志之士投资办学,加快形成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共同参与、公办和民办学校公平竞争协调发展的多元化办学格局。努力规范社会力量办学行为。
深入推进教学改革。全面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高度重视幼儿启蒙教育,注重早期幼儿潜能开发和个性发展。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创新德育手段、载体和方法,提高实效。改革职业教学课程设置,调整教学内容,加强学生岗位技能训练;改革职业教学管理制度,逐步推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加强综合实践课程建设,有效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认真启动高中新课程改革,稳步做好与高考的顺利衔接。不断完善招生制度改革。
继续推进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建立教师能进能出机制。全面推行教师分配制度改革。实行收入与实际岗位挂钩,与工作业绩挂钩,多劳多得,优质优酬,建立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的激励机制,全面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健全校级领导选任制度。全面实行校长任期目标制和考核制,逐步推行校级领导公推竞岗制,建立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择优聘任的选拔任用机制,健全考核、培训、激励、监督、流动等制度。
三、构建和谐教育,必须弘扬创优精神,努力实现我市教育率先发展
努力实现区域教育现代化。根据行政区域调整、区域人口变化,以及我市的城市化进程,继续推进中小学校规划建设,确保规划一所学校,建好一所学校,提高一所学校,不断提高我市学校的现代化建设水平。继续推进教育装备建设。着力推进信息建设与学科整合,实现教育资源共建共享,不断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努力实现学校发展优质化,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提高我市优质教育的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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