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儿童美术的原创性(3)

2008-10-19  |  

  “我眼中的京剧”主题活动前后经历一个多月。在这一个月里,儿童通过各种活动的探索、尝试、发现,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感性经验,需要一个大胆表现自己的认识与情感的环境。第三次美术活动“我喜爱的京剧人物”为他们显示自己的才能提供了支持性的环境。在这次活动中,教师为幼儿提供了丰富的绘画材料,并鼓励幼儿运用自己的方式创造性地表现自己最喜爱的京剧人物。这个活动没有标准化的要求,反映了幼儿运用已内化的知识技能来表现个人审美情趣的能力。如果说在第一、二次活动中幼儿的作品还受到较多的限制,只能属于一种尝试性的习作的话,幼儿在第三次活动中所创作的众多京剧人物形象才是具有原创性特点的作品。 

  从“我眼中的京剧”这一将知识技能转化为能力的活动中,我们可以领悟教与不教、学习与迁移之间的关系。知识和技能不可能直接转化为能力,教知识技能的目的正是为了在不教的情况下幼儿能大胆地表现、自如运用。这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教是为了不教”。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对幼儿园的教育内容进行了重新划分,着眼于儿童的整体发展,体现了教育内容的综合。看来,我们对儿童美术创造能力的评价不能只局限在结构化很强的美术教学活动上,因为儿童真正的美术创造不会只在美术课上。只有教师能把儿童在其他活动中运用美术知识技能的能力作为衡量我们的美术教学成败的依据之一,更多富有儿童艺术情趣的原创艺术作品才有可能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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