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当惩罚对孩子的意义
青海省的夏斐被妈妈活活打死,妈妈从此疯了。这场恶梦似的悲剧,曾经震动了全国,使千千万万的父母和老师深感痛惜。曾几何时,这种可怕的悲剧又在武汉重演了。夏辉,一个11岁的小学生被疼爱他的爸爸活活地吊死了。两个星期之后,沈阳市8岁的王小川被爸爸踢死。在独生子女的父母们给孩子的爱像潮水般涌来的同时,接连发生这样的悲剧,似乎很令人费解。然而这都是家长们没有正确教育观念所导致的必然结果。如果及早正确施教,不至于造成以上悲剧,可能不至于对孩子非惩罚不可。在不注意情况下适当的惩罚会起正面效应。
现在很多家长对子女实施专制的教育态度,或包办代替的方式。他们给孩子的爱太多,甚至有些溺爱,但却对他们控制太多,当孩子达不到自己的要求时,又信奉“不打不成材”的错误观念,对孩子横施暴力,全然不考虑后果。正是这种封建的亲子观促成了家教的悲剧。怎样避免这种悲剧重演?首先,需要家长们转变教育观念,同时掌握奖惩孩子的方法,特别要从小开始。三岁前的孩子能否给予惩罚、怎样惩罚;这是许多家长心中的疑惑。
孩子,特别是接近三岁的孩子,已经初步具备了人的基本能力、开始要求自主。这个时期,对他们来说,是人生的开始,所以走好这关键的几步是非常重要的。适当的惩罚可以帮助孩子树立明确的是非观念。
一提到惩罚,人们往往联想到打骂或关黑屋子等体罚手段。在慈母严父型的家庭中,体罚常常作为体现父亲威力的方法。其实这个认识是错误的。粗暴的打骂,常常使孩子的反抗心理更加强烈,或者表面上服服帖帖,背后依然如故,甚至可能用说谎来对付。那么什么样的惩罚比较合理呢?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如果孩子确实犯了错误,对孩子热衷的事给予一定的限制,会使孩子体验到惩罚的滋味同时伴有讲道理,会使孩子认识错误,并体会犯错误并不是无关痛痒的。如:一个孩子特别喜欢玩火车,那么停止他玩一天,原计划带孩子去公园玩,因孩子表现不好,取消此行。若孩子喜欢户外活动,还可以停止外出一会儿等等。还有一种有效的方法是“1分钟停止法”即大人讲完禁止的命令,用眼睛凝视孩子的眼睛1分钟,然后再让他孤独1分钟,停止一切活动。
还有一种情况,孩子2岁时出现“反抗期”。当孩子疲劳或厌烦时,或者在玩的时候不能按自己的想法去玩,同时又得不到别人理解他而给予帮助时,(如,串珠子串不好,搭积木倒了)他就会发火,哭闹,踩脚,摔东西。这时大人应尽量理解他
的要求帮助他或转移他的注意力,另外拿出他平时喜欢的玩具,或抱他出去,或讲他喜欢听的故事等等。并在适当时机对孩子进行简单易懂的教育。如果简单粗暴打骂,只能给孩子的个性带来不良的影响。
但是,另一种情况下,必须给孩子以惩罚,以加深印象,有个3岁的女孩,平时喜欢搬凳子到阳台上,站在凳子上看花盆。她的奶奶吓得抱起她下来说:“千万不能爬上去呀,摔坏了,叫奶奶怎么办呀。”谁知这个孙女却把忠告当儿戏,奶奶不在时,她又爬了上去,结果发生了摔下楼身亡的悲剧。2、3岁的孩子还不懂事,当他们出现危险行动时,成人应毫不客气地训斥,加以惩罚,通过强化教育的目的,使孩子记住这样做会吃苦头。因为对“死”、“毒”等词语孩子还不十分理解。当孩子自行走到公路上,玩煤气开关、电门、玩热水瓶时,大人不应迁就或只进行一般的劝说教育。
总之,该惩罚就惩罚,但次数不宜频繁,否则就失去了意义,使孩子习以为常。惩罚还应注意年龄特点,及时处理,否则孩子会遗忘。特别要依据孩子的气质特点对于敏感的孩子不能惩罚过于严厉。2岁前的孩子不要采取“送到门外”的做法,这样反而会使孩子觉得很好玩,2岁以后的孩子,不要当众惩罚,特别是公众场合。另外,不宜在饭前、饭后时训斥孩子,这样容易影响孩子的食欲,情绪。不要无休止地训斥,使孩子烦躁。
打骂孩子固然不正确,但完全不惩罚孩子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也是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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