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儿童教育卫生管理制度(2)
2.特殊儿童的教育过程卫生
特殊儿童的教育应充分考虑其身心特点,既要尽力弥补其先天不足,又要注意发展其正常器官的代偿能力,教育活动的进度可适当放慢。
生活与教育过程中,对特殊儿童应有极大的耐心,要及时安抚他们经常出现的不良情绪,帮助他们正确对待自己和同伴,对他们取得的点滴进步,都要及时进行表扬。
(1)盲童
①盲童由于缺乏视觉形象,认知范围受到极大限制,应通过点字盲文的学习,强化概念与实物的联系。
②熟悉生活环境,提高生活技能,促进言语交流,发展思维能力。
③应尽快发展盲童听觉、触觉、嗅觉、方位知觉等方面的代偿能力,通过音乐活动促进听觉的发展,通过体育活动提高盲童的动作协调能力。
(2)聋哑儿童
聋哑儿童应借助助听器着重进行各种听力训练,逐步进行发
音、说话、看话、读写的学习,促进言语能力的发展。教育过程中,可注重聋哑儿童视觉和精细动作能力的发展。由于聋哑儿童不善交往,故应为他们创造交往条件。
(3)肢体残障儿童
肢体残障儿童大多无智力障碍,学习中虽然因肢体残疾,困难多于正常儿童,但如有坚强的意志力,往往能够取得与正常儿童一样的成绩,故应积极鼓励他们身残志不残,培养生活和学习的毅力。体育活动不仅能增强其体质,更有利于磨练意志。应为发展肢体残障儿童正常器官的代偿能力创造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