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食品留样记录制度
按照《食品卫生法》认真做好食堂食品留样登记工作。
1、 幼儿、教工每日所有进口食品(除米饭以外)均需留样,留样量不得少于200克,时间48小时。
2、 留样盒上必须注明留日期。
3、 每天做好留样记录。
4、 如果发生事物中毒,不得销毁留样,以备查验。
《幼儿园食品留样记录制度》摘要:按照《食品卫生法》认真做好食堂食品留样登记工作。 1、 幼儿、教工每日所有进口食品除米饭以外均需留样,留样量不得少于200克,时间48小时。 2、 留样盒上必须注明留日期。 3、 每天做好留样记录。 4、 如果发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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