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财政的普照城乡中小学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和国家财力的增强,我国政府开始直面教育投入不足的问题。从2006年至2008年3年间,政府加大投入,逐步完成了从农村到城市,从试点到推广,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的进程,迈出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四大步。
第一步:西部农村学生先品鈥溍夥压潯2006年,鈥湽医逦窠逃婺扇氩普U戏段р潱唇诵滦薅┑囊逦窠逃ǎ谖鞑颗┐迓氏仁凳┑呐┐逡逦窠逃驯U匣聘母锾峁┝朔杀U稀J凳└母锏牡厍逦窠逃唤雒獬г臃眩共怪9镁选⑽薷脑煨I帷⒚夥烟峁┙炭剖椤⒉怪乃奚罘训取U呋菁5000多万名西部农村中小学生,平均每个小学生年减负140元,初中生年减负180元,贫困寄宿生可减负500元。
第二步:鈥溋矫庖徊光澔菁叭┐濉2007年春天,鈥溍庠臃选⒚馐楸痉选⒅鸩讲怪乃奚罘砚澋幕菝裾撸乒愕街卸康厍U庖馕蹲耪庀钫呤迪至硕匀40万所农村中小学的近1.5亿名学生的全面覆盖。
第三步:城市免学杂费试点。鈥溔盟泻⒆佣寄苌系闷鹧В虾醚р潱侵泄平逃降募岫ǔ信怠T谝逦窠逃锥危窍绾⒆佑Ω闷降认碛薪邮芙逃娜ɡN耍2008年春季学期起,在北京、天津、上海、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安徽、江西、河北、海南、湖南、内蒙古、宁夏、云南 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5个计划单列市进行试点,共1702万名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已享受免除学杂费政策,占全国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60%。根据部署,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的标准为各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鈥溡环阎柒澲性臃驯曜迹课谎磕昕擅饨190元至350元不等的费用。
第四步: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城乡中小学。2008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惠及全国2.59万所城市中小学的2800多万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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