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加大社会救助力度
设区市将出台儿童大病救助实施方案
据介绍,我省已将建立贫困家庭儿童大病医疗专项救助制度列为2010年省政府鈥溍裆こ题65件实事之一,各社区市将尽快出台实施方案并开展救助,明确救助对象和救助病种,采取多种方式实施救助,形成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施门诊医疗救助、住院医疗救助、慈善援助、基本生活救助等鈥溛逦灰惶邂澋木戎J剑妹恳桓龌疾〉钠独Ъ彝ザ伎梢约笆钡玫骄戎惺当U掀独Ъ彝ザ慕】等ㄒ妗
启动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
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是住房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的基础,也是这些制度逐步向低保对象以外的低收入家庭延伸的前提和条件。
记者了解到,我省将进一步推进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制度建设。其中,还没出台相关文件的地方将以设区市政府名义出台,已经制定实施办法的会切实抓好落实,启动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
无敬老院的乡镇新建敬老院
我省还将根据各地集中供养需求,适当考虑发展社会化养老服务。其中,无敬老院的乡镇申报新建敬老院,床位不足、规模偏小、设施陈旧的敬老院申报扩建。省民政厅核定资助建设项目后,将确保每一个项目都在年底前完工。
五保供养标准每人每年提高60元
今年,我省还将把五保供养标准每人每年提高60元,集中供养标准达到1920元,分散供养标准达到1320元,提标时间从今年1月份起计算。
精减退职职工生活救济每月提高25元
据悉,今年,我省精减退职职工生活救济水平每人每月将提高25元,城市和农村分别达到225元和185元,提标时间从今年1月份起计算。
城市低保月人均达252元
据悉,2010年,江西全省城市低保标准平均每人每月达到252元,南昌市城区不低于每人每月300元;农村低保标准仍按2009年110元标准执行。同时,补差标准为确保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达到180元,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达到75元。今年我省将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同时,全省各设区市将出台儿童大病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并开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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