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序敏感期(2)

2010-06-21  |  

  所以,我们把秩序分为内在秩序和外在秩序。

  如果儿童的内在一定是秩序的,那就一定需要外在秩序的配对,结果是造就了秩序的人和秩序的环境,这个秩序的人又会创造一个秩序的社会。

  这最后一个秩序蕴涵在生命的后面——成长也一定是秩序的。这个秩序蕴涵在成长的秘密里。我们把这种秩序称为成长的法则,这是其中之一,发现和观察出这一点尤为重要的。

  假如我们的孩子这些都被尊重了,那将是怎样的呢?

  通过观察我们知道,一旦儿童有了良好的秩序感,自我的形成就成为了可能,内在就是和谐的。

  有了内在的秩序,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变得有界限、承诺、规则、友善。关系就可以持续发展下去。关系也将是和谐的。

  环境中的秩序表现在规则中。

  每个孩子在一个群体中生活,都知道自己的位置,该干什么,并能专注于自己的发展中。这似乎意味着,因为人遵守了内在的秩序,并且在外在也执行了这种秩序,生命的能量就有了目标,孩子们就把注意力集中在了自我成长、探索未知的世界之中。

  秩序还是诚信的基础。一个孩子在秩序的环境中长大,会形成程序意识,规则意识、独立意识和契约意识……这样成人后,就成为一个有秩序的社会人。这个社会的人就会遵守秩序,并创造秩序……这样,人和社会就都有了安全感,开始信任社会和他人,就有了尊严。长此以往,这种感觉就逐渐成了人的基本品质,人也就会变成一个诚信的人,社会也变成一个诚信的社会。

  区分内在秩序和外在秩序本身并不是秩序中的关键。儿童内在的秩序我们无法改变,它就像生命需要成长一样,是自然法则的一部分。我们可以把握的是环境的秩序性,这是我们确切可以做到的。环境的秩序指的是物质环境的秩序、人文环境的秩序、心理环境的秩序。外在物质秩序大概容易建立,我们可以为孩子发展设计一个有序、整洁的物质环境。但人文的、心理的环境取决于人,这就变得复杂和游离起来。

  规则是每个儿童得到均等发展机会的保证,是儿童全方位发展的保证,还是儿童建构智能、独立和平等、文明品质的保证。所以,秩序必须人人遵守。

  秩序的破坏会给儿童带来不安全感,思维的混乱、感觉的混乱、情绪的混乱、心理的混乱,儿童不得不把精力转移到对无秩序环境的抗争中,不得不浪费生命成长的时间。在一个混乱的社会里,由于生存的机会不具备公平性,由于无规则和秩序,人的权利在无序中取决于其他……这样就产生一些适合这样社会的品质,如卑微、讨好、投机、钻营、权力欲、暴力。

  有可能,我们没有太多的能力把握生命内在的秩序,但我们清晰地知道,秩序的敏感期到来时,我们应保护儿童、理解儿童、尊重儿童、协助儿童,尽可能给儿童提供一个有秩序的外在秩序和环境。

  一旦不能保证这种秩序,它就会被权威代替。在一个权力本位的社会,决定孩子一切的是老师,就如同决定教师一切的是校长。秩序就不是掌握在每个人的手里,不是自发的,而是靠外力强制而产生的纪律,秩序就变成了权力。因为这一点,才使儿童惧怕学校,惧怕老师和成人,也使家长讨好教师,企盼教师对自己的孩子好一些。这种环境造成了一系列心理问题,造成了智能的平庸、人格的卑微、人生的乏味。

  内在秩序和外在秩序之间存在着一种关系,儿童的生命世界和外在的物质世界,在早先是由人来联接的,这就产生了一种关系,这种关系也是人文环境的一部分,人文环境的核心,是儿童生存和成长的心理环境,它必须也是有秩序的。

  这是最难以保证的,它取决于成人,成人的一系列状态……为了保证心理环境的秩序,所以就需要建立基本的规则,不是儿童遵守,而是成人尤为要遵守的规则,这样才能把关系中的权威变换成规则。这是一个文明的上升。

  这是秩序背后的秘密。

  秩序对于成长中的孩子意味深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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