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 卷五十 职官考四(14)

2016-05-03  |  

  符宝郎

  周官有典瑞、掌节二官,掌瑞、节之事(瑞、节,信也。典瑞属春官,掌节属地官)。秦汉有符节令、丞,领符玺郎(昭帝幼冲,霍光秉政。殿中夜惊,光召求符玺,符玺郎不肯授。光夺之,郎按剑对曰:"臣头可得,玺不可得也!"光壮之,增秩二等)。文帝二年,初与郡守为铜虎符、竹使符之制,又皆属焉(应劭曰:" 铜虎符第一至第五,国家当发兵,遣使者至郡合符,符合乃听受之。竹使符者,以竹箭五枚,长五寸,镌刻篆书第一至第五。"颜师古曰:"符,与郡守各分其半,右则留京师,左以与之。")。後汉有符节令,两梁冠,位次御史中丞,别为一台,而符节令一人为台率,掌符节之事,属少府。魏与後汉同。晋太始元年,省并兰台,置符节御史掌其事。宋与晋。齐兰台有主玺令史,以治书侍御史领之。梁、陈御史台亦有符节令史。後魏御史台领符节令,符节令领符玺郎中。北齐有符节署,馀与後魏同(符节令一人,符玺郎中四人)。後周有主玺下士,掌国玺之藏。隋初有符玺局,置监二人,属门下省,炀帝改监为郎。唐因之。长庆三年改为符宝郎,神龙初复为符玺郎,开元初复为符宝郎(天宝五载六月敕:"玉玺既为宝,宜为玺书。"十载正月,改传国宝为承天大宝)。其符节并纳於宫中,有行从则请之。郎掌诸进符宝,出纳幡节也。

  弘文馆

  唐武德初置修文馆,後改名弘文馆。神龙初,改为昭文,二年又却为修文,寻又为昭文。开元七年,又诏弘文焉。仪凤中,以馆中多图籍,未详正,委学士校理。自垂拱以来,多大臣兼领。馆中有四部书。自贞观初褚亮检校馆务,学士号为馆主,因为故事,每令给事中一人判馆事。校书二人,学生三十人。

  宋改为昭文馆(以"弘"犯宣祖讳)。大学士一人,以宰相充。学士、直学士不常置。直馆以京朝官充。掌经史子集四库图籍修写、校雠之事。判官一人,以两省五品以上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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