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 卷八十七 郊社考二十(3)

2016-05-03  |  

  齐武帝永平中,耕籍田,用丁亥(时有司奏,正月丁亥可祀先农。比来并用立春後亥,王俭以为亥日籍田,经记无文。助教周山文议曰:"蔡邕《月令章句》解元辰云:日,士也;辰,支也。有事於天,用日;有事於地,用辰。"何佟之云:"《少牢馈食礼》云:孝孙某,来日丁亥,用荐岁事於皇祖。郑以不必丁亥,今但直举一日以言之耳。禘太庙礼日用丁亥,若不得丁,则用已亥、辛亥,苟有亥焉,可也。汉文用此日耕籍祀先农,後相承用之,非有别义。"班固序亥位,亦云:"阴气应无射,该藏万物,而杂阳阂种也。"且亥既水辰,含育为性,播厥取吉,其在兹乎)。使御史乘马车,载耒耜,从五辂。

  梁初依宋、齐礼,以正月用事,不斋不祭。天监十二年,以启蛰而耕(时在二月内。《尚书》云"以殷仲春",籍田理在建卯,於是改用二月),与百官御事并斋三日,沐浴祼飨。侍中奉耒耜,载於象辂,以随木辂之後(《礼》云:"亲载耒耜,措於参保,介之御间。"则置所乘辂上)。普通二年,又移籍田於建康北岸,筑兆域如南北郊。别有观耕台在坛东。帝亲耕毕,登此台以观公卿之推反。

  後魏太武帝天兴三年春,始躬耕籍田,祭先农,用羊一。

  北齐籍於帝城东南千亩内,种赤粱、白榖、大豆、赤黍、小豆、黑穄、麻子、大麦、小麦,色别一顷。自馀一顷,地中通阡陌,作祠坛於陌南阡西,广轮三十尺,四陛、三壝、四门。又为大营於外,设御耕坛於阡东陌北。每岁正月上辛後吉亥,祠先农神农氏於坛上,无配飨。祭讫,亲耕。

  隋制,於国南十四里启夏门外置地千亩,为坛行礼。播殖九榖,纳於神仓,以拟粢盛。秸槀以饷牺牲

  唐制,皇帝孟春吉亥,飨先农於东郊,亲耕於籍田。

  太宗贞观三年正月,亲祭先农,籍於千亩之甸。

  初,议籍田方面所在,给事中孔颖达曰:"《礼》,天子籍田於南郊,诸侯於东郊。晋武帝犹於东南。今於城东,不合古礼。"帝曰:"礼缘人情,何常之有?《虞书》云平秩东作,则尧舜敬授人时,已在东矣。又乘青辂,载黛耜者,所以顺於春气,故知合在东方。且朕见居少阳之地,田於东郊,盖其宜也。"於是遂定。自後每岁常令有司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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