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 卷九十四 宗庙考四(7)

2016-05-03  |  

  六月,礼部请用太庙东室一间奉安哲宗神主,诏依所请。太常寺言:"若就东夹室奉安,不唯庙室不正,兼狭隘不可容奉神之物,请依八室制度,增建一室,依旧存立夹室。"诏依初旨,权行奉安。太常少卿孙杰又言:"今先帝神主,措之夹室,即是不得祔於正庙,与前诏增建一室之义不同。昨用嘉祐故事,专置使修奉,而修奉之使,乃请以夹室奉安神主,亦与元置使之意相违。请如太常前议,增建一室。"尚书省言:"先皇帝祔享太庙,增室在东,与祖宗并列。今庙室未备,行礼有期,若告迁神主更修庙室,则期日迫趣,功力不及。故须权宜及时升祔,随即增修,岂为简薄,比之前代修庙室不及权宜设幄行事者,不为不至。"诏速依初旨奉行。

  八月癸亥,帝自集英殿导哲宗神主至宣德门外奉祠,有司奉神主,翰林学士承旨蔡京题谥号,行祔享之祭,权祔於太庙夹室。

  诏特置景灵西宫,奉安神宗皇帝於显承殿,为馆寓之首,昭示万世尊异之意。建哲宗皇帝神御殿於西,以东偏为斋殿。

  右正言陈瓘言:"近修建景灵西宫,拆移元丰库、大理寺、军器监、鸾仪司等处,以其地奉安神考、哲宗神御。然可得而议者有五事焉。夫国之神位,左宗庙,右社稷,今庙据社位,不合经旨,此其可议一也。刑狱之地,必有杀气,今乃择此以建宫庙,此其可议者二也。西宫之地,虽云只移官舍不动民居,而一寺、一库、一监,一司移於他处,迁此就彼,亦有居民,此其可议者三也。昔者奉安祖宗帝后神御,散於寺观之内,神考合集诸殿会於一宫,今乃析而为二,岁时酌献,銮舆分诣,礼既繁矣,事神则难,此其可议者四也。显承殿奉安以来,一祖五宗神灵协会既久,何用迁徙,宗庙重事,岂宜轻动,此其可议者五也。望别行详议。"

  瓘又言:"陛下所以不敢轻改前议者,谓神考素有修西宫之意,蔡京亲闻先训,而实录备载其语,故不可以不恭依也。以臣观之,此乃蔡京矫诬神考之训,无足信者。元丰中,神考於治隆殿後留基以待宣仁,後因御史有请,宣仁以其地为神考庙宫。而绍圣大臣反谓宣仁轻蔑神考,裁损庙制,於是重建显承殿以为奉安之地。当哲宗之时,蔡京最用事,凡可以毁宣仁者,无所不至,岂有亲闻神考之言可以证元祐之失,而乃隐忍不闻於哲宗者乎?臣是以知其为矫诬也。"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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