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 卷一百九十二 经籍考十九(4)

2016-05-03  |  

  《崇文总目》:齐天保中,始诏收撰魏史。收博采诸家旧文,随条甄举,缀属後事,成一代大典。追叙魏先祖二十八帝,下终孝静,作十二纪、九十二列传、十志,析之凡百三十篇,而史有三十五例、二十五序、九十四论、前後二表、一启。然收谄於齐氏,言魏室多所不平。至隋开皇中,敕魏澹更作魏史;唐李延寿作《北史》,并行於世,与收史相乱,因而卷第殊舛,今所存仅九十馀篇。

  晁氏曰:北齐魏收撰。初,魏史官崔浩既诛,太和後,始有李彪、崔鸿等书。魏末,山伟、綦隽更主国书,二十馀年,事迹荡然,万不纪一。文宣时,始诏收撰次,成十二纪、十志、九十二列传上之。悉焚旧书。多谄讳不平,受尔朱荣子金,故减其恶;夙有怨者,多没其善;党北朝,贬江左。时人疾之,号为"秽史"。刘知几谓其生绝允嗣,死逢剖斫,皆阴慝所致。後隋文帝命颜之推等别修,唐贞观中,陈叔达亦作《五代史》,皆不传,独收书在。皇朝命刘恕等校正。

  陈氏曰:始,魏初邓彦海撰《代记》十馀卷,其後崔浩兴史,为编年体,李彪始分作纪、表、志、传。收搜采遗亡,缀续後事,备一代史籍上之。时论言收著史不平,诏与诸家子孙共加讨论。前後诉者百有馀人,众口喧然,号为"秽史"。仆射杨愔、高德正与收皆亲,抑塞诉辞,遂不复论。今纪阙二卷,传阙二十二卷,又三卷不全,志阙《天象》二卷。收既以史招怨,齐亡之岁,竟遭发冢弃骨之祸。隋文帝命魏澹等更撰《魏书》九十二卷,今皆不传,而收书独行。《中兴书目》谓所阙《太宗纪》以澹补之,阙志以太素书补之。二书既亡,惟此纪、志独存,不知何据也。

  ※《後魏书纪》一卷

  《崇文总目》:魏澹撰。初,高祖以魏收书褒贬失实,平绘中兴事,叙事不伦,诏澹别成魏史。澹断自道武,下迄恭帝,为十二帝纪、七十八列传,史论及例、目录一篇,合九十二篇,退东魏孝静帝称传,矫正收绘之失。收天子名则书,太子名则讳;澹讳皇帝名,书太子名。收讳太武、献文之弑,使同善终天年;澹显书之以惩逆。收书敌国皆曰死,澹书曰卒。体裁简正,帝甚善之。然世以收史为主,故澹书亡阙,今才纪一卷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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