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 卷一百九十二 经籍考十九(8)

2016-05-03  |  

  《高氏纬略》曰:仁宗诏重修《唐书》,十年而欧阳公至,分撰帝纪、表、志,七年书成。韩魏公素不悦宋景文公,以所上列传文采太过,又一书出两手,诏欧公看详,改归一体。公受命,叹曰:"宋公於我前辈人,所见不同,讵能尽如己意?"竟不易一字。又故事,修书进御,惟书署官崇者。是时宋公守郑州,欧公位在上,公曰:"宋公於此日久功深,吾可掩其长哉!"遂各列其姓名。宋公闻之曰:"自昔文人相凌掩,斯善古未有也!"然宋公却曾自撰纪、表、志,今其家犹有此本,世人固未尝见之耳。

  平园周氏曰:景文之於唐史,删烦为简,变今以古,用功既至,尤宜不苟也。如《吴竞》一传,具藁不知其几。

  ※《五代史》一百五十卷

  晁氏曰:皇朝开宝中,诏修梁、唐、晋、汉、周书,卢多逊、扈蒙、张澹、李昉、刘兼、李穆、李九龄同修,宰相薛居正监修。

  ※《新五代史记》七十五卷

  晁氏曰:皇朝欧阳修永叔以薛居正《史》繁猥失实,重加修定,藏於家。永叔没後,朝廷闻之,取以付国子监刊行。《国史》称其可继班固、刘向,人不以为过,特恨其《晋出帝论》,以为因濮园议而发云。

  陈氏曰:欧阳子之说曰:"昔孔子作《春秋》,因乱世而立法;余为本纪,以治法而正乱君。"发论必以"鸣呼",曰:"此乱世之书也。"诸臣止事一朝曰"某臣传",其更事历代者曰"杂传",尤足以为世训。然不为韩瞠眼立传,识者有以见作史之难。按韩通之死,太祖犹未践极也,其当在《周臣传》明矣。

  李方叔《师友谈记》:欧阳公《五代史》最得《春秋》之法。盖文忠公学《春秋》於胡瑗、孙复,故褒贬谨严,虽司马子长无以复加。不幸五十二年之间,皆戎狄乱华,君臣之际无赫赫可道之功业也。

  ※《三朝国史》一百五十卷

  晁氏曰:皇朝国史。纪十卷,志六十卷,列传八十卷,吕夷简等撰。初,景德中,诏王旦、先文元、杨亿等九人撰太祖、太宗两朝史。至天圣五年,诏夷简、宋绶、刘筠、陈尧佐、王居正、李淑、黄鉴、谢绛、冯元加入真宗朝史、王曾监修。曾罢,夷简代。八年书成,计七百馀传。比之《三朝实录》,增者太半,事覈文赡,褒贬得,宜百世之所考信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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