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 卷二百一 经籍考二十八(11)

2016-05-03  |  

  ※《汉制丛录》三十三卷

  陈氏曰:袁梦麟应祥撰。以二《汉》所纪典故,分门编类,凡二十五门。

  ※《平阳会》四卷

  陈氏曰:通直郎知平阳县汪季良子驷撰。平阳号难治,为浙东"三阳"之冠。季良治有声。乃以一邑财计,自两税而下为二十一篇,终於岁会,旁通沿革,本末大略备矣。又为《外篇》五条,如砧基副本、催科检放及书手除科敷之类,以为此财用所从出也。季良,端明应辰之孙,佳士且能吏也。得年不永,士论惜之。

  ※《唐昌记》二卷

  陈氏曰:知昌化县赵希克家撰。

  ※《钱谱》十卷

  晁氏曰:右梁顾烜尝撰《钱谱》一卷,唐张台亦有《钱录》两卷,皇朝绍圣间,孝美以两人所纂舛错,增广成十卷,分八品云。

  ※《货泉录》一卷

  晁氏曰:右皇朝陶岳撰。记五代诸侯擅改钱币之由,幽州、岭南、福建、湖南、江南五国。

  ※《续钱谱》十卷

  晁氏曰:右皇朝董逌撰。逌之祖尝得古钱百,令逌考次其文谱之,以前世帝王世次为序。且言梁顾烜、唐封演之《谱》,浸污蔽固,不可用。其《谱》自太昊、葛天氏至尧、舜、夏、商,皆有钱币,其穿凿诞妄至此。

  ※《泉志》十五卷

  陈氏曰:洪遵景伯撰。记历代钱宝。

  ※《浸铜要略》一卷

  陈氏曰:张甲撰。称德兴草泽绍圣元年序,盖胆水浸铁成铜之始。甲,参政子公之祖。

  ※《治金录》一卷

  陈氏曰:泉司吏所为也。

  ※《郑夹漈通志略》

  莆田郑樵渔仲撰。淳熙间经进。自序略曰:江淹有言,修史之难,无出於志。诚以志者,宪章之所系,非老於典故者不能为也。不比纪、传,纪以年包事,传以事系年,儒学之士皆能为之。惟有志难,其次莫如表。所以范晔、陈寿之徒能为纪、传,而不敢作表、志。志之大原,起於《尔雅》。司马迁曰书,班固曰志,蔡邕曰意,华峤曰典,张勃曰录,何法盛曰说,馀史并承班固,谓之志。皆详於浮言,略於事实,不足以尽《尔雅》之意。臣今总天下之大学术,而条其纲目,名之曰略。凡二十略,百代之宪章,学者之能事,尽於此矣。其五略,汉唐诸儒所得而闻,其十五略,汉、唐诸儒所不得而闻也。曰《氏族略》、《六书略》、《七音略》、《天文略》、《地理略》、《都邑略》、《谥略》、《器服略》、《乐略》、《艺文略》、《校雠略》、《图谱》、《金石略》、《灾祥略》、《昆虫草木略》,凡十五略,出臣胸臆,不涉汉、唐诸儒议论。曰《礼略》、《职官略》、《选举略》、《刑罚略》、《食货略》,凡前五略,虽本诸前人之典,亦非诸史之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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