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通义 卷五 内篇五(11)

2016-05-06  |  

  三曰,文欲如其事,未闻事欲如其人者也。尝见名士为人撰志,其人盖有朋友气谊,志文乃仿韩昌黎之志柳州也,一步一趋,惟恐其或失也。中间感叹世情反复,已觉无病费呻吟矣。末叙丧费出於贵人,及内亲竭劳其事。询之其家,则贵人赠赙稍厚,非能任丧费也。而内亲则仅一临穴而已,亦并未任其事也。且其子俱长成,非若柳州之幼子孤露,必待人为经理者也。诘其何为失实至此?则曰:仿韩志柳墓终篇有云:"归葬费出观察使裴君行立,又舅弟卢遵,既葬子厚,又将经纪其家。"附纪二人,文清深厚。今志欲似之耳。余尝举以语人,人多笑之。不知临文摹古,迁就重轻,又往往似之矣。是之谓削趾适屦,又文人之通弊也。

  四曰,仁智为圣,夫子不敢自居。瑚琏名器,子贡安能自定。称人之善,尚恐不得其实;自作品题,岂宜夸耀成风耶?尝见名士为人作传,自云吾乡学者,鲜知根本,惟余与某甲,为功於经术耳。所谓某甲,固有时名,亦未见必长经术也。作者乃欲援附为名,高自标榜,恧矣!又有江湖游士,以诗著名,实亦未足副也。然有名实远出其人下者,为人作诗集序,述人请序之言曰:"君与某甲齐名,某甲既已弁言,君乌得无题品?"夫齐名本无其说,则请者必无是言,而自诩齐名,藉人炫己,颜颊不复知忸怩矣!且经援服、郑,诗攀李、杜,犹曰高山景仰;若某甲之经,某甲之诗,本非可恃,而犹藉为名。是之谓私署头衔,又文人之通弊也。

  五曰,物以少为贵,人亦宜然也。天下皆圣贤,孔、孟亦弗尊尚矣。清言自可破俗,然在典午,则滔滔皆是也。前人讥《晋书》,列传同於小说,正以采掇清言,多而少择也。立朝风节,强项敢言,前史侈为美谈。明中叶后,门户朋党,声气相激,谁非敢言之士?观人於此,君子必有辨矣。不得因其强项申威,便标风烈,理固然也。我宪皇帝澄清吏治,裁革陋规,整饬官方,惩治贪墨,实为千载一时。彼时居官,大法小廉,殆成风俗;贪冒之徒,莫不望风革面,时势然也。今观传志碑状之文,叙雍正年府州县官,盛称杜绝馈遗,搜除积弊,清苦自守,革除例外供支,其文洵不愧於循吏传矣。不知彼时逼於功令,不得不然,千万人之所同,不足以为盛节。岂可见阉寺而颂其不好色哉?山居而贵薪木,涉水而宝鱼蝦,人知无是理也,而称人者乃独不然。是之谓不达时势,又文人之通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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