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时期户口统计混乱
明代户口统计的范围和方法
户口统计,意义重大。它既是整个户口制度必不可缺的重要一环,又是维护和健全户口制度的一种重要手段。只有通过调查、统计,才能及时发现户口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如,是否有变乱户籍、漏口、脱户、逃亡等。也唯有运用统计手段,才能比较准确地掌握各种人口数据,为各项决策提供依据。
严格说,户口统计的内容应是全面、准确的,包括静态与动态两方面。例如,各个行政区域(司、府、州、县、乡、都、保等)的户数和口数;男、女人数及其比例;各个年龄段人数;军、民、匠、灶等各类役户的户数与人数;各个时期(或各朝)户口数及其升降变动;各种民户(富户、贫户等)的产业(田土、耕牛、房屋等)占有情况;全国每年死亡与出生人口数等等,都属于户口统计的范畴。其中,最基本、最起码的一点,是必须对一代的总户数与总口数有一个比较完整、精确可靠的统计数字。遗憾的是,就连这一点在明代的户口统计中也难以做到(其他各代亦然)。以致在几百年后的今天,人们对有明一代的户口数还是若明若暗,没有一个清晰的了解和明确的说法,给明代经济史,特别是人口史的研究带来了诸多困难。
明代究竟有多少人口?这是明代户口统计中的首要问题。目前,史学界对这个问题有种种推测和说法。其中,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有以下三种:
明代初年约有一亿人口;
明代万历中叶有一亿五千万人口;
明代(或明末)人口总数为二亿左右。
除去时间差别,透过这三个不同数字,仍然可以发现各家观点的歧异。造成这种歧异的原因,有的是由于对历史文献资料存在着不同的理解、认识与解释,但最根本的是因为历史文献资料不齐全,尤其是官府统计上的混乱。
对于明代的户口统计,首先需要明确它的统计范围。这里包括区域地理范围和宗室人口登记范围。
明皇朝,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大帝国,幅员辽阔,而封疆代有变化。鈥溍鞒醴饴裕鸪剩骶萃路习材稀1本啻箜樱饕煌蛞磺甙傥迨铮媳币煌蛄憔虐偎睦铩W猿勺嫫竽愣ぃ谇ǹ接诙朗雷谑备雌堋⒑犹祝蚨鹆珊#髦良斡现燎怼⒀隆⒈钡衷啤⑺罚魍蛴嗬铮媳蓖蚶铩F渖趟晔蹦申蓿敲糁眉⒑钗绢渴粽撸辉诖耸潯5笔倍薄⒚晒拧⑽鞑亍⑿陆⑶嗪5裙愦蟊呓厍际谴竺鞯酃牧焱粒加朊魍⒃谡巍⒕隆⒕谩⑽幕鞲龇矫姹3肿偶芮械墓叵怠5诰蒙嫌幸坏阒档米⒁猓庑┑厍悦鞒⒅皇氢溗晔蹦申掴澏眩浠Э谑òㄌ锿潦┦贾彰挥邪ㄔ诔⒌耐臣品段е凇R簿褪撬担蘼勖鞒姆饨绾伪浠鞒⒒Э谕臣频牡乩砬蚍段В用鞒醯矫髂┮恢敝幌抻诹骄┦。淳┦Γū本⒛暇⑸蕉⑸轿鳌⒑幽稀⑸挛鳌⑺拇ā⒑恪⒄憬⒔鳌⒏=ā⒐愣⒐阄鳌⒃颇稀⒐笾荨K解溔澓外溙煜骡潱际钦飧鲆馑肌
另外,明朝宗室的人口也不在官府的户口统计数之内,而是自成系列,单独登入皇族的族谱鈥溣耠衡潯b溙熹耆辗扁潱谑胰丝谠龀ぱ杆伲撩鞒┠晡蛉俗笥摇
对于明朝的户口统计,还有一个重要问题需要认真深入探讨,亦即明朝官府统计的人口数,到底是专指服役的男子,还是非是一回事。男子服役只是人口统计中的一方面内容。再说,鈥湻鄣哪凶逾澮淮剩嘤泻臁⒘持印C髦疲衡溍袷忌涿徊怀啥。晔怀啥 3啥《郏狻b澣粑交撇崴堑娜丝谑亲ㄖ阜鄣哪凶樱饽凶雍缓暌韵挛闯啥∩胁环酆土暌陨厦庖鄣哪凶樱空獠糠帜凶又辽僬寄行园胧笥摇:嫌氩缓匀丝谧芰康挠跋炜晌街卮蟆
第三,根据一般的规律,在人类自身的再生产中,男性与女性的比例约为1∶1 左右。如果黄册所记人口不含女口在内,那么《明实录》、《大明会典》、《诸司职掌》诸书所记的人口数,自然也是不含女口的。但这是说不通的。因为它们的材料无疑来自司府州县的汇总,而司府州县又是来自里甲的汇总。里甲的户口与赋役黄册的户口,又恰恰是同一概念。所以,黄册的人口数当含男女老小在内。
第四,鈥溎性欢。豢阝潯5鞔峒侨丝诘 鈥溈阝潱⒎亲ㄖ糕湺♀潱呛 ⒖谠谀凇U庠诿鞒肺南字幸喾俏蘩芍ぁ!睹魇德肌匪抢耆丝谑嗍褂免溈阝澴郑飧鲡溈阝澮簿褪呛溑阝 在内的鈥溔丝阝潯H纾睹魃褡谑德肌肪砣呔磐蚶晔绿踉兀衡溈谀懈竟参迩Я偃逋蛭迩迨阝潯L炱粑迥辍⒘炅侥晔褂玫囊彩氢溔丝阝潱褂杏免溍阝澋摹0颜飧鲡溈谀懈锯澥⑩溔丝阝澥⑩溍阝澥肫淝昂笏堑拟溈阝澥ハ喽哉找幌拢浜逋耆谎际侵改信笮∪丝谧苁皇亲ㄖ改凶樱亲ㄖ糕湻鄣哪凶逾潯b湻鄣哪凶逾澫匀徊豢赡苡腥绱酥唷H绻担鞒跻延幸灰谌丝冢炙邓缓冢欠鄣哪凶樱敲矗鞒跞丝谧苁癫怀诙唷C髂┯值庇卸嗌僖凇7鞘且换厥隆D凶臃壑皇侨丝谕臣浦械囊环矫婺谌荨T偎担湻鄣哪凶逾澮淮剩嘤泻臁⒘持印C髦疲衡溍袷忌涿徊怀啥。晔怀啥 3啥《郏狻b澣粑交撇崴堑娜丝谑亲ㄖ阜鄣哪凶樱饽凶雍缓暌韵挛闯啥∩胁环酆土暌陨厦庖鄣哪凶樱空獠糠帜凶又辽僬寄行园胧笥摇:氩缓匀丝谧芰康挠跋炜晌街卮蟆
第三,根据一般的规律,在人类自身的再生产中,男性与女性的比例约为1∶1 左右。如果黄册所记人口不含女口在内,那么《明实录》、《大明会典》、《诸司职掌》诸书所记的人口数,自然也是不含女口的。但这是说不通的。因为它们的材料无疑来自司府州县的汇总,而司府州县又是来自里甲的汇总。里甲的户口与赋役黄册的户口,又恰恰是同一概念。所以,黄册的人口数当含男女老小在内。
第四,鈥溎性欢。豢阝潯5鞔峒侨丝诘 鈥溈阝潱⒎亲ㄖ糕湺♀潱呛 ⒖谠谀凇U庠诿鞒肺南字幸喾俏蘩芍ぁ!睹魇德肌匪抢耆丝谑嗍褂免溈阝澴郑飧鲡溈阝澮簿褪呛溑阝 在内的鈥溔丝阝潯H纾睹魃褡谑德肌肪砣呔磐蚶晔绿踉兀衡溈谀懈竟参迩Я偃逋蛭迩迨阝潯L炱粑迥辍⒘炅侥晔褂玫囊彩氢溔丝阝潱褂杏免溍阝澋摹0颜飧鲡溈谀懈锯澥⑩溔丝阝澥⑩溍阝澥肫淝昂笏堑拟溈阝澥ハ喽哉找幌拢浜逋耆谎际侵改信笮∪丝谧苁皇亲ㄖ改凶樱亲ㄖ糕湻鄣哪凶逾潯b湻鄣哪凶逾澫匀徊豢赡苡腥绱酥唷H绻担鞒跻延幸灰谌丝冢炙邓缓冢欠鄣哪凶樱敲矗鞒跞丝谧苁癫怀诙唷C髂┯值庇卸嗌僖凇
户口统计混乱不堪
下面,再检讨明朝官府户口统计的混乱现象。
明太祖从一开始就非常重视户口统计。早在明建国以前,他就为建立户口统计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建国以后,又不惜人力、物力,直至派遣大军下乡,和各级地方官一起,普查人口,核实登记。然后逐级汇总上报朝廷,每年年终由中书省将户口增减情况报告皇上。洪武十三年(1380),中书省革除以后,这项工作改由户部负责。洪武十四年编造赋役黄册以后,户口登记和管理更加严格、细密。由里甲长督责挨家挨户登录人丁事产,审核造册,一式四份,一上户部,其余分别保存于布政司、府、县,以便复核、比照。户口统计项目之详细,要求之严格,方法之完备,绝非前代所可比。按理说,明代的户口统计应是清清楚楚,人口数也应是一目了然。但令人感到不解的,事实偏偏不是这样。无论是地方司、府、州、县等基层单位编造的,还是中央有关部门(户部)进呈皇上的,可以说都是一团混乱。明太祖在世时已经出现不少问题,明太祖以后问题更加严重。
为了便于检讨、分析,先将《明实录》所载历年人口数摘录于下(户数略):
洪武十四年(1381)59873305人。
洪武二十四年(1391)56774561人。
建文四年(1402)56301026人。
永乐元年(1403)66598337人。
永乐二年(1404)50950470人。
永乐三年(1405)51688500人。
永乐四年(1406)51524656人。
永乐五年(1407)51878572人。
永乐六年(1408)51502077人。
永乐七年(1409)51694769人。
永乐八年(1410)51795255人。
永乐九年(1411)51446834人。
永乐十年(1412)65377633人。
永乐十一年(1413)50950244人。
永乐十二年(1414)51618209人。
永乐十三年(1415)51524436人。
永乐十四年(1416)51878172人。
永乐十五年(1417)51501867人。
永乐十六年(1418)51694549人。
永乐十七年(1419)51794935人。
永乐十八年(1420)51446434人。
永乐十九年(1421)51794228人。
永乐二十年(1422)52688691人。
永乐二十一年(1423)52763178人。
永乐二十二年(1424)52468153人。
洪熙元年(1425)52083650人。
宣德元年(1426)51960119人。
宣德二年(1427)52070885人。
宣德三年(1428)52144021人。
宣德四年(1429)53184816人。
宣德五年(1430)51365851人。
宣德六年(1431)50565259人。
宣德七年(1432)50667805人。
宣德八年(1433)50628346人。
宣德九年(1434)50627456人。
宣德十年(1435)50627569人。
正统元年(1436)52323998人。
正统二年(1437)51790316人。
正统三年(1438)51841182人。
正统四年(1439)51740390人。
正统五年(1440)51811758人。
正统六年(1441)52056290人。
正统七年(1442)53949951人。
正统八年(1443)52993882人。
正统九年(1444)53655066人。
正统十年(1445)53773934人。
正统十一年(1446)53740321人。
正统十二年(1447)53949787人。
正统十三年(1448)53534498人。
正统十四年(1449)53171070人。
景泰元年(1450)53403954人。
景泰二年(1451)53433830人。
景泰三年(1452)53507730人。
景泰四年(1453)53369460人。
景泰五年(1454)53811196人。
景泰六年(1455)53807470人。
景泰七年(1456)53712925人。
天顺元年(1457)54338476人。
天顺二年(1458)54205069人。
天顺三年(1459)53710308人。
天顺四年(1460)53747400人。
天顺五年(1461)53748160人。
天顺六年(1462)54160634人。
天顺七年(1463)56370250人。
天顺八年(1464)60499330人。
成化元年(1465)60472540人。
成化二年(1466)60653724人。
成化三年(1467)59929455人。
成化四年(1468)61615850人。
成化五年(1469)61727584人。
成化六年(1470)61819814人。
成化七年(1471)61819945人。
成化八年(1472)61821232人。
成化九年(1473)61823480人。
成化十年(1474)61852810人。
成化十一年(1475)61852891人。
成化十二年(1476)61853281人。
成化十三年(1477)61853581人。
成化十四年(1478)61832198人。
成化十五年(1479)71850132人。
成化十六年(1480)62456993人。
成化十七年(1481)62457997人。
成化十八年(1482)62452677人。
成化十九年(1483)62452860人。
成化二十年(1484)62885829人。
成化二十一年(1485)62885930人。
成化二十二年(1486)65442680人。
成化二十三年(1487)50207134人。
弘治元年(1488)50207934人。
弘治二年(1489)50302769人。
弘治三年(1490)50307843人。
弘治四年(1491)50503356人。
弘治五年(1492)50506325人。
弘治六年(1493)50539561人。
弘治七年(1494)50614196人。
弘治八年(1495)50678953人。
弘治九年(1496)50727539人。
弘治十年(1497)50765186人。
弘治十一年(1498)50855375人。
弘治十二年(1499)50827568人。
弘治十三年(1500)50858937人。
弘治十四年(1501)50895236人。
弘治十五年(1502)50908672人。
弘治十六年(1503)50981289人。
弘治十七年(1504)60155835人。
弘治十八年(1505)59919822人。
正德元年(1506)46802050人。
正德二年(1507)55906806人。
正德三年(1508)59425208人。
正德四年(1509)59514145人。
正德五年(1510)59499759人。
正德六年(1511)60446135人。
正德七年(1512)60590309人。
正德八年(1513)63284203人。
正德九年(1514)62123324人。
正德十年(1515)62573730人。
正德十一年(1516)62573736人。
正德十二年(1517)62627810人。
正德十三年(1518)62664295人。
正德十四年(1519)62695812人。
正德十五年(1520)60606220人。
嘉靖元年(1522)61929862人。
嘉靖十一年(1532)61712993人。
嘉靖二十一年(1542)63401252人。
嘉靖三十一年(1552)63344107人。
嘉靖四十一年(1562)63654248人。
隆庆元年(1567)62537419人。
隆庆二年(1568)62537419人。
隆庆三年(1569)62537419人。
隆庆四年(1570)62537419人。
隆庆五年(1571)62537419人。
万历三十年(1602)56355050人。
泰昌元年(1620)51655459人。
天启元年(1621)51655459人。
天启三年(1623)51655459人。
天启五年(1625)51655459.5(口半)。
天启六年(1626)51655459.5(口半)。
从上列《明实录》一组变化无常的数字中,可以明白看出,明朝官府的人口统计存在着诸多问题。
其一、有头无尾。按照明朝祖宗定下的制度:天下户口,鈥溣兴舅昙破涞呛囊晕赔潯6狭惺直砻鳎咏ㄎ乃哪辏1402)至天启六年(1626)的224年中,通过《明实录》显示出来的、有户口统计数字的只有136次(年)。其中,永乐、洪熙、宣德、正统、景泰、天顺、成化、弘治、泰昌九朝最为完整,年年都有统计数字。建文缺三年;正德缺一年;嘉靖朝计四十五年,仅有四次,缺四十一年;隆庆缺一年;万历朝计四十八年,仅有一次,缺四十七年;天启缺三年。从建文朝到天启朝共有九十六年没有户口数字,不知是有司没有进行统计,还是《明实录》没有登记。但它至少说明明朝的户口统计制度,从嘉靖朝开始已经遭到严重破坏,不像当初那样为人重视。
还有,按规定户口之数载诸鈥湼骋刍撇徕潱湼骋刍撇徕澥荚煊诤槲涫哪辏1381)。尔后,鈥溍渴暧兴靖ㄆ洳徕潯<疵渴暝煲淮巍>荽耍雍槲涠哪曛脸珈跏吣辏 1644),则攒造黄册之年应为:洪武二十四年(1391)、建文三年(1401)、永乐九年(1411)、永乐十九年(1421)宣德六年(1431)、正统六年(1441)、景泰二年(1451)、天顺五年(1461)、成化七年(1471)、成化十七年(1481)、弘治四年(1491)、弘治十四年(1501)、正德六年(1511)、正德十六年(1521)、嘉靖十年(1531)。嘉靖二十年(1541)、嘉靖三十年(1551)、嘉靖四十年(1561)、隆庆五年(1571)、万历九年(1581)、万历十九年(1591)、万历二十九年(1601)、万历三十九年(1611)、天启元年(1621)、崇祯四年(1631)、崇祯十四年(1641)。但在《明实录》里,从建文朝到天启朝,建文三年、正德十六年都没有记载户口统计数字;嘉靖朝只有四年有户口统计数字,而且皆非为造黄册之年;隆庆六年(1572)也没有户口统计数字(此年非造黄册之年);万历朝只有一年有户口统计数字,但亦非造黄册之年;天启二、四、七年也未见有户口数字(皆非为造黄册之年)。这也同样足以说明:到了明代中后期,随着整个社会风气的变化,人们的法制观念已经渐渐淡薄,祖制的威严已经遭到蔑视,再也不是按原来规定的时间,每十年都必须鈥湼ㄆ洳徕澚恕
其二,人口数越来越少。在《明实录》记载的136 个人口数据中,人口数最多的一年是成化十五年(1479),计为71850132人;最少的是正德元年(1506),仅为 46802050人。短短二十七年间,减少25048082人,少了三分之一以上。在其余的134个数据中,6600余万者1;6500余万者 2;6300余万者4;6200多万者17;6100多万者13;6000万左右者7;5900多万者5;5700多万者1;5600余万者3;5500 余万者1;5400多万者4;530O多万者18;5200余万者9;5100多万者25;5000多万者24。其中,5000至5300多万者计76 个,5400至5900多万者14个,两项计90个。可见,绝大多数都低于开国洪武朝的三个人口统计数字。经过200多年的长期发展,经济又比较发达,文化颇为繁荣,在此期间也没有发生全国性的灭绝人口的大规模战争,社会秩序总的说来比较平静,人口数量反而出现如此大起大落,总的趋于下降的态势,这不能不说是一件怪事。对此,《明史》的作者引用周忱的话说:鈥溁Э谒约跽撸艹牢剑衡樛兑杏诤烂牛蛎敖炒芰骄蛎耙炙姆剑偌抑劬樱勺偌R病b欌澲艹来搜猿鲎云湫缕吣辏1432)所撰之《与行在户部诸公书》。时间上指宣德七年以前;空间上主要限于江南一带。不能用它说明全国的人口变化现象,更不能以此解释有明一代人口越来越少的根本原因。其症结恐怕主要仍在于人口统计混乱、失实。
其三,变化无常。从列朝看,人口数量较多,且变动不甚激烈者,在永乐以后唯有成化一朝。其次,正德、隆庆二朝,亦大多数在6000 余万人左右。人口较少,但相对稳定者有永乐(只有永乐元年为66598337人、永乐十年为65377633人)、宣德、弘治、天启四朝,均只有5000 万至5100余万人左右。从整个升降走势看,呈波浪形状态:自永乐、宣德至正统中叶,大多数只有5100多万人;由正统中叶开始逐渐回升,迄成化末年达到高峰,增长为6200多万人,成化十五年高达7100多万人,成为明代人口最多的一年;从弘治朝开始,又忽然大幅度跌落为5000余万人左右,弘治末年起再度迅速回升为6000余万人;及正德、嘉靖、隆庆稍增为6200余万至6300余万之间;天启时再度回落到5100余万左右。成化朝是明代流民现象最为严重的时期,而明朝官府统计到的人口数却最多。这种变化无章可循,叫人百思不得其解。
《明史路食货志》的作者,引明人王世贞的话说:鈥溙娴北拗螅Э诠思ⅰF浜螅衅饺站茫床患把伞>改驯穑匆员本衔荩涫泵袷丛鲇谇啊:竽说菁酰撂焖臣湮钏ァ3伞⒑爰淌ⅲ乱院笥旨酢b澖舛位埃肭傲惺侄哉找幌拢梢苑⑾植簧傥侍狻R皇蔷改驯疴溍袷丛鲇谇扳澆蝗妗⒉蛔既贰:槲涑蔚娜丝谕臣剖植唤龆嘤诮ㄎ乃哪甑56301026 人,而且大大超过永乐二年至九年、十一年至二十二年的5000余万至5200余万之间(只有永乐元年、十年两次超过洪武年间)。二是鈥溨撂焖臣湮钏モ潱胧率挡环L焖吵瓢四辏辍⒍辍⒘昃5400余万人,三年至五年为5300余万人,七年为5600余万人,八年为6000余万人,均多于宣德朝和正统朝的5000余万至5300余万左右,与正统中叶以后至景泰末年基本持平。三是鈥湷伞⒑爰淌⑩澲登吠住3苫保肥敌耸ⅰ6胫问贝油臣剖矗堑茨苄耸⑵鹄矗炊蠓认陆滴5000余万人左右,成为明代人口数量最少的时期之一。四是鈥溦乱院笥旨踱澮嘤形蟆3略甑 46802050人之外,自正德二年起升为55906806人,三年以后不断上升,从59425208人升至63284203人,直到隆庆朝仍保持在 6200余万人以上,与成化时一样,同为明代人口数量较多的时期之一。万历以后才再度减少。
其四,连年照抄。照抄,亦称鈥湷赦潯K解湷赦潱嗣家澹褪敲糠甏笤煨虏崾保刹岬氖郑獠欢爻胄虏帷T诨Э谕臣品矫妫湷赦澫窒笞钗湫偷模笔∏臁⑻炱舳B∏熳栽曛廖迥辏昴甓际俏10008805、为口 62537419。天启计七年,有户口统计数字的有元年、三年、五年、六年四年。在这四年中,每一年均是为户9835426、为口 51655459。如果说有什么不同,那就是天启五年与六年比元年和三年每年都多出半口。所谓鈥溛宸侄♀潯V魇纷彝踟诡源似缆鬯担衡溡换丛觯换醇酢R蝗宋瓷蝗宋此馈H缁蛴猩兴溃蛩郎谑欢嗖簧僬嗟薄U夂孟袷遣豢赡艿墓质拢诠俪≈姓馊词堑湫偷墓咝泄适骡潯
户口兴衰,取决于社会经济与政治形势。在上述种种弊病中,最为突出的是变化无常,毫无规律可寻,以致不可能从户口数量的增减变动中,透视出经济与政治形势的变化。说得明白一点,就是这种统计数据问题太多,不足为信。明朝官府户口统计中所存在的这些弊病,不是一时一地的问题,而是鈥溙煜轮ū租潯3⒌耐臣剖质钦庋胤剿尽⒏⒅荨⑾乇嘣斓牟峒彩侨绱恕6杂诓庵直撞〉母矗匦氪拥笔钡姆饨ò髦贫群凸倭胖饕宥裣爸腥パ罢摇S捎诜饨ò髦贫鹊拇嬖冢厝磺构偕稹⒌刂鞣杩褡非蟛苹酰佣嵬恋兀廴嗣瘛M蔽思跚嶙约业母骋鄹旱#萌ㄊ疲幸庖鞫】冢颖芑Э谕臣啤D切┪奕ㄎ奘频墓愦笃犊嗯┟瘢蛞蛭惺懿涣顺林氐母骋郯鳎欢咸油觯此姆剑构俑岩宰既返亟谢Э谕臣啤V劣诠倭胖饕宥裣岸曰Э谕臣频奈:Γ敲飨钥杉4用鞒蹩迹罡咄持握呶吮Vじ骋壅鞯鳎辉偾康魈煜露】凇⑻锿菱溛癫皇г钼潯F涫祷实鬯匦牡闹皇歉乘昂歪嬉垅湶皇г钼潱傲覆坏眉跎伲鸵郾匦氚词蓖瓿伞6杂诨Э谕臣剖烤乖黾醵嗌伲⒉辉趺锤行巳ぁD切┕倮簦捎诶娴那税采砹⒚W∽约旱牡匚缓腿ㄒ妫蟮锰锿痢⒒Э谥湶皇г钼潱杂谔锿梁突Э谕臣埔话愣际怯Ω恫钍拢苌偃险姘炖怼S械奈湵芎募踔涣锈潱Ф畹牟怀略龅牟患樱还芩欠褡既贰S械母纱嗾粘溤钼潱湸蟮肿憔墒光潯S械闹磺笾缴系氖郑晃适导是榭觥S械氖油臣圃觳嵛呶模溗媸蹦笏汊潱嗦以欤蜓肚遥绞滦槲摹S械纳踔劣轿璞住⒓藁鲇谌恕K裕魅怂蹈骋刍撇崾氢溤诓岵还缴现螅诨в任罩兄扳潱皇怠⒉蛔肌C撇幔滴溛辈徕潱究坎蛔 W苤氢溣兴局觳嵊牖Э啤⒒Р恐椋越龆范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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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鈥溇鸵话闱榭鏊担睹魇德肌泛兔鞒肥槔锏墓俑Э谑郑豢晌葩潱
第二,鈥溍鞒趿⒎ㄑ厦停话闳瞬桓仪嵋追阜ㄍ崖┗Э凇!睹魇贰肺解樆Э谠黾酰捎谡钫懦阝櫋C鞒推渌鞒谎疃际窍日藕蟪凇U钫攀保┛赡懿换崽啵俑Э谑只蛴胧导蚀笾孪喾潱
第三,鈥溣鲇腥险姘焓碌闹⒅兀潜嘣斓幕Э谑志捅冉峡尚拧H险娴闹缈鲋樱险娴闹厝绻疠唷⒑H稹⒁洞杭啊⑸虬竦取?上У氖窍袼悄茄娜险姘焓碌牡胤焦傥兮潯
王毓铨的意见,尖锐而中肯,把明朝官府户口统计的问题,以及后人在研究明朝户口之数时应持的态度,说得明明白白。据此,我们以为在考察明代户口之数的时候,应结合经济政治形势变化的大背景,利用现存的某些户口统计资料,以明初立法严猛的洪武朝的户口数为基础,以人口密度最大的江南为重点,从宏观上加以把握。
明代人口数据的比较研究
洪武朝官府统计的人口之数(户数暂不予考虑),现存的数字有下列三个:
洪武十四年(1381)59873305人;
洪武二十四年(1391)56774561人;
洪武二十六年(1393)60545812人。
万历《大明会典》与《明史路食货志》所记明代人口的三个数字分别为:
洪武二十六年(1393)60545812人;
弘治四年(1491)53281158人;
万历六年(1578)60692856人。
第一个数字,在《诸司职掌》、《大明会典》、《后湖志》里,都同时记有各省直的细数,可与总数互相验证。第二、三两个数字,只有《大明会典》一书记有各省直的细数。
以上两组数字,显然都有问题。
先看,第一组洪武朝的三个数字。
洪武朝三个数字的统计范围,十四年为南直隶应天等十八府州以及浙江、山西、陕西、河南、广西、山东、北平、四川、江西、湖广、广东、福建等十二布政司(省)。二十四年、二十六年增加云南省。云南人口少(二十四年为 354797人, 二十六年降为259270人),于全局影响不大。另外,经验算:洪武十四年的人口数,各省直细数之和比总数少400001人;二十四年,则比总数多出49754人;二十六年,又比总数少20069人。值得注意的,是洪武二十四年的人口数。
从洪武十四年到洪武二十四年的十年间,全国人口减少3098744人,且南方除四川省增加 103139人外,其余各省均出现负增长,具体如下:
南直鈥179129人;
浙江鈥1888598人;
江西鈥826871人;
湖广鈥501165人;
广东鈥590231人;
广西鈥71137人;
福建鈥546806人。
以上七省计减少4603937人。
与南方相反,该年北方各省人口数全部呈正增长,具体如下:
山西+382983人;
陕西+334805人;
河南+215904人;
山东+475828人;
北平+87492人;
以上五省计增加 1497012人。
洪武二十四年,北方各省人口增加是有道理的。因为经过移民垦荒和军队屯田,耕地增加了,农民的生活状况有了改善,死亡率会有所降低,出生率必有所增长。而南方各省人口全面下降,则是不可理喻的。因为南方同样开展移民垦荒,发展生产;明太祖打击江南豪强地主,整治欺隐丁粮、转嫁赋役,扶持贫困;减低江南重租官田的租额等,这些都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再说,当时移民也没有移到北方各省的,江南苏、松诸府,广东等处都是移到南直临濠、泗州、南京等地。另外,从洪武元年到五年还将大批边民和故元官吏将士移入南京。所以,到洪武二十四年,南方的人口无论如何应与北方一样大量增加,而不该是大量减少。
洪武二十六年,全国人口总数上升,当是比较可信的,不可信的是北方各省以及四川、云南的人口数这一年全面下降。
与洪武二十四年相比,这一年南方各省(除四川减少100876人、云南减少95527人)的人口全部增加,具体为:
南直+674028人;
浙江+1825927人;
江西+826871人;
湖广+610755人;
广东+426181人;
广西+90669人;
福建+623362人。
以上七省计增5077793人。
北方各省下降的情况,分别为:
山西鈥34130人;
陕西鈥173236人;
河南鈥194449人;
山东鈥416667人;
北平鈥54300人。
以上五省总计减少872782人。
明太祖立法严猛,到了洪武二十六年明初四大案(空印案、郭桓案、胡惟庸案、蓝玉案)已基本结束,各项典章制度亦基本建立,法制颇为健全;《大明律》、《大诰》等法令,即将公市施行;国家机关工作开始规范,颁行《诸司职掌》;经济立法方面,赋役黄册、鱼鳞图册,均已实施;移民垦荒、军队屯田、兴修水利等项工作全面展开。总之,整个社会经济已开始由恢复阶段转入发展时期。因此,无论南方还是北方,人口肯定出现增长。例如,云南于洪武十五年(1382)平定以后,即不断移入不少居民(不算屯军),迄洪武二十六年,人口岂能减少。北方山西等五省移民人数最多,但都是在这五省之内移动,并没有移到南方地区的(从总体上说)。所以,可以明确地说,到了洪武二十六年北方各省的人口也不应呈下降趋势。有人说,明初的人口升降是控制与反控制斗争的结果。这种解释似乎缺乏说服力。何以洪武二十四年只有南方各省全都进行反控制,而四川及北方各省皆没有反控制?洪武二十六年则倒过来,南方各省不进行反控制,四川、云南及北方各省又不约而同进行反控制?在赋役黄册颁行的第二年,洪武十五年户部官曾向皇上奏曰:鈥溙煜驴は厮骋刍撇幔×钢喽啻砦蟆b澣绻凳腔撇岜旧碛形侍猓魏槲涠哪昴戏礁魇〉娜丝谑技跎俣狈礁魇《荚黾樱槲涠暧终霰淞搜狈礁魇〗约跎俣戏礁魇【黾樱克裕飧鑫侍馍行虢徊窖芯俊
根据洪武朝的政治、法律以及经济恢复发展情况,我们以为可以对当时南北方人口增长问题作出一种最保守的推测,即洪武二十四年南方的人口,无论如何也不会少于洪武十四年;洪武二十六年北方的人口,无论如何不会低于洪武二十四年。
若依此推测,则洪武二十四年和洪武二十六年南北各省的人口总和,应分别为:
洪武二十四年: 59873305(十四年总数)+ 1497012(北方山西五省新增数)+103139(四川新增数)+354797(云南新计入人口数)=61828253人。
洪武二十六年:61828253(二十四年总数)+5077793(南直等七省新增数)=66906046人。
以上两年全国人口数的推测,肯定不会超出实有人口数,因为:
第一,南直等七省人口基数大。洪武二十六年比二十四年增加 5077793人。两年间平均每年增加 2538896人,似乎偏大得多,是不可能的。但若与洪武十四年南直等七省计为42842130人相比,则十二年间亦仅增加 473856人。
第二,北方山西等五省,洪武二十四年比十四年增加1497012人,平均每省在十年内只增加 299402人,也肯定不会超过实际的增长数。
当然,不能以这些推测作为统计依据。所以,我们还必须回过来,以官府提供的人口统计数字作为依据,探讨一下当时朝廷所能控制的人口数。
洪武朝为明朝建国之初,明太祖立法严明,有令必行,官民多畏法,人口欺隐之数相对少些。洪武十四年为明朝第一次大造赋役黄册之年,也是明朝第一次出现官府统计的全国人口数字。
虽然这个数字有不少问题,但总的说来还是比较合乎实际的。按照官府的统计,洪武十四年为59873305 人,洪武二十六年为60545812人,年增长率为0.093%。从洪武朝到万历初,社会生产虽有波动,但总的是不断向前发展,又没有发生绝灭人口的全国性大规模军事战争。据此,可以在承认这些基本事实的前提下,以洪武十四年的人口数为基数,以洪武十四年到二十六年的年增长率0.093%作为以后历年增长率的标准,对万历六年全国人口数作出估计。自洪武十四年迄万历六年计197年。则万历六年的人口数如下式:59873305脳(1+0.093%)197=71905705(人),比万历《大明会典》所记多11212849人。
自然,必须明确这个数字仅是朝廷所能控制的人口数字,而非实际人口数字。
以下,再看第二组内明代中后期全国人口的两个官方数字。
弘治四年的数字,最令人怀疑。
万历六年的数字,亦不无问题。
南方各省,在有明一代自始至终是人口最为稠密之区。这个地区人口增减,对全国人口数量影响最大。因此是探析明代人口变化的重点所在。
为了便于检讨,兹将南直等七省弘治四年和万历六年的人口升降走势,分别表列于后:
(一)弘治四年南直等七省人口变动表
(续表)
(二)万历六年南直等七省人口变动表
从洪武二十六年至弘治四年总计98 年。按《诸司职掌》、《大明会典》、《后湖志》的记载,全国在籍人口减少7264654人。如按《明孝宗实录》卷五八的记录,则减额更多,达到 10042456人。弘治四年人口数字如此锐减,与当时的社会形势是很不协调的。如前所说,成化时农民大量逃亡,流民蜂起,全国人口统计数字仍绝大多数在 6200万以上。而到了弘治年,流民大潮已经结束,成千上万的流民纷纷还乡复业或随地附籍,仅湖广荆襄山区这类人就有上百万。这些还乡复业者或随地附籍者,户口自然在官府的控制与统计之列。再说,明中叶几次规模较大的农民起义亦已经成为历史,社会秩序渐趋稳定,南方经济开始迅速发展,华北农村的经济面貌也大为改观。何以随着皇位易主,明宪宗死,明孝宗即位,全国人口统计数字也马上跟着骤减千万左右。南直等七省的人口数问题更大。
自洪武至弘治,南方经济日趋繁荣,江南苏、松诸府这个人口最密集的财赋之区,发展尤其迅速。而上列表一显示,弘治四年南直等七省除广西之外,其余六省人口皆大为减少。最严重的是浙江,竟然比洪武十四年减少49.8%,比洪武二十四年减少38.8%,比洪武二十六年减少49.4%。其次是福建,分别减少45%、36%、46%。
从万历元年起,大学士张居正为内阁首辅。张居正为政,执法严猛,讲求富国强兵,凡事务实,进行政治经济改革,非常重视赋役管理和户口问题。而由表二可见,弘治四年到万历六年的八十七年间,按官府的统计数字,全国人口增加 7411698人。内中,南直等七省通算只增加 1758486人,约占全国新增数的23%。这种增长速度,不仅与其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不相称,而且与其原来在全国人口中所占的比例也大为逊色。按官府的人口统计,洪武十四年南直等七省计为42842130人,占全国人口总数的71.5%;洪武二十四年计为38238194人,占全国的67.4%;洪武二十六年计为43315986人,亦占全国的71.5%。即使到了弘治四年,共计为29220593人,仍占全国的54.8%。就是到了万历六年的 30979079人,其人口数仍占全国人口总数的51%,为何其新增数仅占全国新增数的23%?难道是其出生率比北方各省低,或者其死亡率比北方各省高?南直等省除嘉靖中一度遭受鈥溬粱尖澲嗤猓渌跫蟠笥庞诒狈降厍H丝诩跤诤槲淠辏凳舴闯!
因此,对于万历六年南直等七省的人口数,还得根据洪武年间的人口数进行估算。
按照官方统计的人口数字,洪武二十六年南直等七省计为43315986 人,比洪武十四年的42842130人增加473856人,年增长率为0.092%,恰与前面洪武十四年至二十六年全国人口的年增长率大致相同。现在仍然采用全国人口的估算方法,以洪武十四年42842130人为基数,以0.092%的增长率为其以后历年的增长率。由洪武十四年迄万历六年计197年。则万历六年南直等七省人口数,可如下式估算:
42842130脳(1+0.092%)197=51350704(人)。
比《大明会典》统计的30979079人,多出20371625人。
最后,再检索一下官府统计的北方山西等五省以及四川、云南、贵州明代中后期人口变动走向。此八省,弘治四年计为24058564 人,万历六年为29815762人。八十七年间,共增加5757198人。据《明太祖实录》卷一四○的记载,洪武十四年山西计4030454人、陕西 2155000人、河南1891087人、山东5196715人、北平1893403人、四川1465515人。六省合计为16632174人。洪武二十六年这六省合计为16950487人,比洪武十四年增加 318313人,年增长率为 0.16%。由于云南洪武十四年无人口统计数,而贵州则直到永乐以后始有人口统计数。况且这两个省人口少,于大局关系不大。为了与前面的估计方法保持一致,这里仍以16632174人作为洪武十四年四川、山西、陕西、河南、山东、北平六省的人口基数,以0.16%为其以后历年的增长率。由洪武十四年迄万历六年计197年。则万历六年四川、山西、陕西、河南、山东、北京人口总数,当如下式:
16632174脳(1+0. 16%)197=22789208(人)
比《大明会典》所记少5258890人。
万历六年南直隶、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福建七省的人口数为 51350704人,四川、山西、陕西、河南、山东、北京的人口数为22789208人,两项合计为74139912人。如再加上万历六年云南 1476692人、贵州 290972人,总计为 75907576人。则比万历《大明会典》所记的60692856人,多出15214720人。这是采取南北分别估计的结果。这个结果与上述进行全国统一估计的71923108人,只相差 3984468人。如果考虑到洪武十四年全国人口基数没有云、贵两省人口的因素,则相差就更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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